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40周年的国际研讨会
12月8日上午,越南外交部在河内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了庆祝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生效40周年的国际研讨会。越南各部委、沿海各地方、东盟驻越代表机构等的代表以及国内外海洋领域专家、科研人员一同出席了会议。

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上活动最全面最重要的全球法律框架
值此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问世40周年之际,新加坡国立大学国际法中心海洋法与政策高级专家武海灯博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1982 年 12 月 10 日签署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1982)是规范所有国家在海上的权利和义务的最全面、最重要的全球法律框架。

和平解决海上争端的有效机制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于1982年12月10日签署,首次为海洋活动制定了一套规则,构建海上新法律秩序充满潜力。公约在国际生活中的实际执行表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和平解决海上争端的有效机制。

应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国际法应对新海洋挑战
第四届东盟地区论坛(ARF)关于应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1982)和其他国际法律文应对新出现的海洋挑战研讨会于11月30日下午和12月1日在河内举行。

越南尊重并履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权利和义务
越南在尊重和履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权利和义务方面的具有决心和实际行动,为充分保障越南的正当权益和在遵守国际法基础上和平解决东海争端作出贡献。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上安全与和平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包含许多条款,涵盖国际海洋法的所有领域,为建立海上的国际新秩序和确保所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平衡奠定了基础,这是确定世界上所有海域的第一部公约,同时结束了混乱和争端,开辟了一条新的法律走廊。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40周年:促进东南亚海上合作
越南外交部外交学院6月29日上午与澳大利亚驻越南大使馆、康拉德·阿登纳基金会(KAS)联合举行题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40周年:促进东南亚海上合作”的第八次海洋对话。

肯定国际法在东海问题上的至上原则
世界多国代表、大使都表示认为,《公约》是全面的法律文件,可调整所有海上活动,是世界、地区、国与国之间开展海洋合作,进行海洋治理,维护海上法律秩序,和平解决所有争端的框架。

越南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积极成员
经过九年的谈判后,1982年4月30日,150多个国家和包括非政府组织在内的许多国际组织代表在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该公约于1982年12月10日在牙买加蒙特哥湾签署。在签署的第一天,包括越南在内的 107个国家正式签署该公约。这表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已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

越南主持可持续保护海洋资源重要会议
各国代表强调了UNCLOS的核心作用以及和平解决争端原则,高度评价按照UNCLOS构建的争端解决机制对促进基于法律条例的海上法律秩序以及实现各项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作用。

肯定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重要作用
6月1日下午,东盟地区论坛关于在应对海上新兴挑战中应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其他国际法律文件的第三次研讨会以视频形式举行。该研讨会由越南外交部,印度、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外交部和欧盟配合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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