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40周年的国际研讨会
12月8日上午,越南外交部在河内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了庆祝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生效40周年的国际研讨会。越南各部委、沿海各地方、东盟驻越代表机构等的代表以及国内外海洋领域专家、科研人员一同出席了会议。
| 联合国秘书长重申《海洋法公约》的作用 应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国际法应对新海洋挑战 越南尊重并履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权利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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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40周年的国际研讨会 |
12月8日上午,越南外交部在河内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了庆祝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生效40周年的国际研讨会。越南各部委、沿海各地方、东盟驻越代表机构等的代表以及国内外海洋领域专家、科研人员一同出席了会议。
在研讨会上,与会代表一致认为,40年来,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仅发挥好其作为有关海洋的宪法和国际条约的作用,而且还真正为形成和保护海洋的国际法律秩序,维护海上和平、安全、稳定与国际合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越南外交部常务副部长阮明武在研讨会上发表讲话时强调,经过40年的发展,至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已有168个成员国,并真正成为仅次于《联合国宪章》的重要法律文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诞生促进了一个全面、完整的国际法律框架,规范了所有国家在海洋利用、管理、开发和海洋资源保护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界定海域、对各海域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以及开展海上活动的全面国际法律依据。同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还规定了强制性的争端解决机制,旨在和平解决各国之间因该公约的解释和适用而产生的争端。
与会代表一致强调,作为东海沿岸国家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成员国,越南始终深刻意识到海洋对国家和平、安全与发展的作用和重要性。越南认为,在东海局势依然复杂的背景下,尊重并全面、负责任地执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维护海上法律秩序、促进合作至关重要,并强调了越南党和国家有关东海问题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执行的一贯政策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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