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2020年1月例行会议决议:重点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和维护宏观经济稳定
附图
*积极主动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政府要求各部门和地方将疫情防控工作视为特别重要的任务,不能主观臆断但也不得造成恐慌,在各个方面要保持积极主动,愿意承担部分经济损失来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安全。
各地、各部门严格同步落实疫情防控的任务和措施,动用整个政治体系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视疫情防控为“防敌”,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不能陷入被动,不得让疫情蔓延扩散。
政府指示卫生部敦促检查疫情防控工作执行情况的归口部门,加强防疫信息宣传工作,增强民众防控意识,稳定民众情绪,制定主动应对疫情的各种方案。
财政部同卫生部配合制定有关疫情防控特殊制度和经费的相关实施细则;同卫生部、工贸部和有关部门落实政府有关取消对医用口罩、消毒洗手液;生产医用口罩和消毒洗手液以及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的原料进口关税的指示意见。
外交部同卫生部和有关部门同中方、各国际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保持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各国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情况,在有效展开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保持对外交往工作的和谐,为贸易和投资活动创造便利的条件。
*应对COVID-19对经济社会产生的影响
政府要求各部门、各省人民委员会继续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形势,对COVID-19对各部门、各领域、各地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估,大力推进生产经营活动,努力完成既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各部门、各省人民委员会提出有关措施和对策,减轻COVID-19产生的影响,采取措施加快公共投资资金拨付进度,推动落实中粮-美顺、北南高速公路、龙城国际航空港、河内-胡志明市铁路升级改造项目,快速推进FDI、ODA投资项目的手续,加快行政审批手续简化工作,协助企业化解困难和障碍。
*强化自律,不让工作停滞不前
各级部门、各地强化自律,落实好各项任务,不让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越南国家银行密切关注形势发展,主动、灵活且谨慎地调控货币政策,同财政政策和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相结合,旨在抑制
通胀、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和货币、外汇市场稳定;将优先领域和生产经营领域贷款纳入各银行优先支持类,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向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体户减免贷款利息等。
各部部长、部级机关领导、各省市人民委员会抓紧部署2020年公共投资计划,加快2020年公共投资拨付进度,尤其是遭受自然灾害损毁的工程、各大工程项目、国家目标计划、ODA项目等。
工贸部同越南外交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卫生部和拥有边境口岸的各省同各合作伙伴进行谈判,及时解决进出口活动尤其是农产品、服务于疫情防控的原材料进口等方面所存在的困难,主动寻找新市场,促进国内农水产品和水果的销售和加工。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主动加强非洲猪瘟、禽流感等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同工贸部配合促进贸易市场促进活动。
教育培训部积极开展校园的疫情防控工作;对所有学校开展消毒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