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农产品适应中国新规要求
| 越南向中国分享农产品溯源系统信息 智慧口岸——助力越南农产品扩大在华市场份额的新‘杠杆’ |
自6月1日起,中国海关总署(GACC)第280号令正式生效,取代此前的第248号令,进一步加强对向中国市场出口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该新规对越南农产品与食品出口产生显著影响。
构建新的“壁垒”
中国是越南农林水产品最大的出口市场。业内专家认为,此次新规是对企业在生产标准化、溯源能力及国际合规水平方面的一次“能力考核”。
据越南农业与环境部数据显示,2026年前4个月,中国占越南农林水产品出口总额的21.1%,金额超过48.6亿美元,同比增长近29%。然而,在进口需求持续增长的同时,中国也在加速转向数字化监管机制,加强风险控制与进口食品事后监管。
第280号令与第248号令相比的一大变化,是中国强化了基于风险评估与事后监管的数字化管理模式。任何一个字符错误,或企业注册信息、产品包装与海关申报信息不一致,都可能导致企业出口被暂停。
根据新规,共有2,589类产品必须通过越南主管机关进行注册后方可出口至中国。同时,部分产品仍可由企业通过中国海关总署(GACC)的CIFER系统自行注册。与以往由越南主管部门统一向中方提交材料不同,现在企业需自行准备资料,向主管机关申请推荐函,并在电子系统中完成注册。
越南农业与环境部植物种植与植物保护局相关负责人阮子海表示,第280号令对风险管理原则执行更为严格。基于风险等级,中国海关总署可根据食品风险水平、食品安全状况或出口国监管体系变化调整注册要求。
“如发现企业违反食品安全规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不达标、不配合检查或未完成整改措施,中国海关总署可暂停进口;若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件、严重违规行为、提交虚假材料、出租或转让注册编码,将被撤销注册资格。”阮子海警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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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秋进出口果蔬集团位于多乐省的果蔬出口加工厂 |
主动应对
面对政策变化,越南多家企业已主动调整生产与出口策略,以降低风险。
一家主要向中国出口正贸鲜果的企业负责人表示,公司正在暂停部分产品出口,以全面审查生产流程及法律文件。目前的主要困难在于,榴莲、香蕉等种植区仍有部分未取得种植区代码,或审批进度缓慢,导致企业难以获得符合标准的原料履行合同。
相比之下,腰果行业受影响较小。越南腰果协会(VINACAS)常务副主席白庆日表示,腰果出口产品多为去壳、烘焙、烘干等加工品,属于加工食品类别,并非第280号令重点监管的生鲜农产品。
在大米行业方面,越南永兴有限公司(同塔省)经理阮永仲认为,已完成注册的企业可继续正常运营,而新注册企业将面临更复杂的手续。但他也指出,新规虽然增加了难度,却有助于推动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与溯源系统建设。
为协助企业应对中国新规,越南SPS办公室副主任吴春南表示,在2025年初中国发布草案征求意见时,该办公室已向各地方、行业协会及相关机构发文通报。2025年10月新规正式发布后,SPS办公室继续发布多份文件,指导相关落实工作。
“第280号令本质上是对第248号令的升级版本。越南自2022年起已实施第248号令,因此已有一定经验应对新规。关键在于企业必须明确自身产品属于主管机关注册类别还是可自行注册类别,以避免操作错误。”吴春南提醒。
| 企业需严格遵守 越南植物种植与植物保护局建议,为满足出口中国的注册条件,企业需建立并运行基于HACCP原则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基于预防控制原则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企业应主动了解、更新并严格遵守第280号令及中国相关法规,以确保满足食品注册、监管及出口要求。 |
过去几年,中国一直是越南首要的农产品贸易伙伴。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维持两国企业间的贸易促进活动以保持出口额至关重要。 |
中国市场不仅是越南出口商品最大的消费市场,也是越南商品重新定位品质、提升价值、拓展产品的重要“跳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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