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在乌克兰的越南公民和法人实体的通知
越南随时准备采取措施为确保旅居乌克兰的越南公民和越南企业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提前准备维护越南公民合法权益的措施与方案 密切关注旅乌越南人社群情况被视为越南驻乌克兰大使馆的首要任务 |
交通部受命指示越南航空公司制定计划,将越南公民及其家人运送回国 |
向各部门部长、部级机构和政府下属机构负责人以及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下发的通知称,自2月24日以来,乌克兰武装冲突迅速且形势严峻,直接威胁到人民和企业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包括在乌克兰哈尔科夫、敖德萨和基辅等地的大约 7000 名越南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通知称,在这种情况下,党、国家、政府和政府总理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是确保在乌克兰及相关地区的越南公民和法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面对这种情况,政府总理总理向各部委和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作出了指示。
外交部制定安全保障计划;将越南公民和代表机构人员进行疏散,并为其提供住宿、粮食、食品等的支持;指示越南驻乌克兰及周边国家的代表机构建立冲突地区的越南公民名单,并采取措施迅速将其撤出危险地区,在必要时在周边国家避难,并做好在必要情况下将人员运送回国的准备。
需要帮助人员都可联系越南驻乌克兰大使馆的公民保护热线( 380(63)8638999);越南驻俄罗斯大使馆( 79916821617);或越南外交部( 84 965411118、 84 981848484;电子邮件 baohocongdan@gmail.com)。
外交部建议地区各国、国际组织和人道主义组织在必要时向越南公民提供帮助。 交通部受命指示越南航空公司制定计划,将越南公民及其家人运送回国。
教育培训部、劳动荣军和社会部等有关部门要对在乌克兰工作和学习的越南人进行核查,通知外交部为他们提供援助,并将其撤出危险区域。
公安部应为向越南公民、越侨及其家属办理出入境证件创造有利条件。
计划和投资部;工贸部;财政部;劳动荣军和社会部、越南国家银行和相关机构要密切关注乌克兰局势,并与相关合作伙伴共同寻求适当措施,确保越南国家利益和越南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财政部应与外交部等部委协调,为实施公民保护措施安排资金。 信息和传媒部和新闻媒体及时、客观地提供有关乌克兰局势的信息。
各省、直辖市的主席要与各部委协调配合,保护公民和本省、市的利益。
政府总理敦促在乌克兰及周边国家的越南社团、越南企业和越南协会发扬团结、自力更生、同舟共济的传统,从而相互帮助,共克时艰,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