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河静省继续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坚决解除IUU“黄牌”警告

21:45 | 25/02/2026

越南河静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刚刚颁布关于“继续集中执行打击非法、不报告和无管制(IUU)海产捕捞任务”的公电,旨在认真落实越南政府总理2026年1月13日第03/CĐ-TTg号公电及中央和省委的相关指导文件。
安江省严管渔船,打击IUU捕鱼 全面核查打击IUU捕捞工作,全力做好欧盟委员会(EC)检查团工作准备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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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越南政府总理2026年1月13日关于“集中执行打击非法、不报告和无管制(IUU)海产捕捞任务”的第03/CĐ-TTg号公电;省委常委会2026年1月16日关于交办部署实施政府总理2026年1月13日第03/CĐ-TTg号公电的第303-CV/TU号文件;省人民委员会党委的指导;越南河静省农业与环境厅在2026年1月20日第400/SNNMT-TS号文件中的参谋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各厅、局、部门及拥有渔船的各乡、坊人民委员会认真开展落实以下任务:

1. 各厅局长、部门负责人,拥有渔船的各乡、坊人民委员会主席:

继续集中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常委会各计划中的领导指导内容:2024年7月17日关于落实越共中央书记处2024年4月10日关于“加强党对打击IUU捕捞和水产业可持续发展工作领导”的第32-CT/TW号指示的第278-KH/TU号计划;2025年12月26日关于“2025—2030年阶段打击非法、不报告和无管制海产捕捞(打击IUU捕捞)宣传”的第23-KH/TU号计划;以及2025年10月3日关于“继续领导指导打击非法、不报告和无管制(IUU)海产捕捞工作”的第02-CV/TU号文件;省人民委员会主席2025年10月28日第48/CĐ-UBND号公电;省IUU指导委员会2025年10月28日关于部署实施政府总理第2310/QĐ-TTg号决定及近期省人民委员会各指导文件的第1216/KH-BCĐIUU号计划。

确定打击IUU捕捞、解除“黄牌”警告是特别重要且紧迫的任务,要求从省到基层具备最高政治决心和同步、果断的行动;集中领导指导,优先为职能部门配置资源,以有效力、高效地执行交付的任务。绝不疏忽大意、主观,坚决严厉处理在执行公务中未完成职责任务、违反法律规定、影响全国解除“黄牌”共同努力的组织和个人。果断指导并坚决向IUU捕捞违规行为“宣战”;最大限度集中时间和资源执行解除“黄牌”警告中的重点紧迫任务。各机关、地方打击IUU捕捞的执行结果向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负责。

2. 农业与环境厅:

主持参谋省人民委员会颁布2026年越南河静省辖区内“打击非法、不报告和无管制海产捕捞任务、解决方案及解除欧盟委员会(EC)‘黄牌’警告的实施计划”。于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

主持并配合相关机关、单位参谋制定本省辖区内“水产业可持续发展方案”,呈报省人民委员会审议批准。执行内容报告于2026年1月25日前发送至农业与环境部。

配置资源以实质性部署eCDT系统、电子日志(e-logbook),确保专业数据更新完整、及时且符合规定;按指导组织核查辖区内各企业向欧盟(EU)出口的货次。

组织核查并调整统计与比对渔船出港、入港(进出港口)数据的解决方案,确保各力量、各监控环节及相关数据库系统之间的数据统一。

3. 省军事指挥部(边防部队指挥部):

组织核查全部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档案,确保结案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符合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坚决不接受形式主义结案、不处罚或处罚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若发现已结案但依据不足的档案,必须依法及时重新处理,并追究相关组织、个人的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在实际上未彻底处理完毕时,绝不报告“已处理100%”。

指导各边防屯/站严格管控通过边防站出入的渔船,确保其与进出渔港的渔船数据一致;加强宣传,指导船长、船主按规定使用eCDT系统。

加强对河口、浅滩区域的检查管控,严厉处理舷号书写、渔船标记不符合规定或证件不足的渔船;对于未完成VMS失联核实处理、不具备规定条件的船舶,严禁出海。

4. 省公安厅:

使用越南公安部管理的VNeID数据服务于检查核查和居住管理,及时牢固掌握公民情况;对于失联或出海捕捞尚未返回的公民,必须主动核实,完整更新身份信息、管理区域及相关状态,确保家庭和基层政权清楚掌握,不让发生缺乏信息、无法确定身份及所属管理地的情况。

5. 司法厅:

继续配合省监察厅、边防部队指挥部、省公安厅、农业与环境厅及相关机关,组织检查并彻底处理辖区内的行政违规案件;同时全面核查全部已“结案”的档案,确保结案符合规定、依据充分、程序正确。绝不允许发生处理违规、不予处罚或依据不足而结案的情况。

6. 科学与技术厅:

继续配合检查VMS设备质量保障情况;落实关于提供用于渔船航程监控活动的卫星移动通信服务的规定;确保VMS服务用户数量稳定运行,不发生卫星故障,维持所有设备的VMS系统连接。

7. 省报及省广播电视台:

进一步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普及工作(2017年《水产法》及法律施行指导文件,与打击IUU捕捞相关的管理规定,以及国际和地区关于打击IUU的规定等)。集中宣传关于对IUU捕捞行为及被处理违规案例的处罚力度(行政、民事、经济、刑事),以加强教育和震慑作用。

8. 拥有渔船的各乡、坊人民委员会:

经常对比核实每艘渔船的信息数据(船主、公民身份证号、地址、电话号码等)。

经常核查,确保100%已登记的渔船、水产养殖服务船必须按照农业与环境部2026年1月1日第02/2026/TT-BNNMT号通知的规定书写编号、标记渔船。

负责核查管理不具备作业条件的渔船,安排集中管理/停泊点,并通过技术手段(如摄像头、合适的监控工具)加强监管,明确船舶位置及管理责任人,不让发生船舶分散、散落多处造成高风险且难以控制的情况。

责成农业与环境厅(省IUU指导委员会常务机关)检查、督促、汇总,并向农业与环境部、省人民委员会、省IUU指导委员会主任报告本公电的执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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