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领馆提醒在越南南部地区中国公民加强安全防范
中领馆提醒在越南南部地区中国公民加强安全防范
一、选好旅行社。选择有正规资质、经营规范的旅行社参团,事先签订明晰合同,知晓自身应有权益,确保获得负责和安全的服务,不要选择“零团费”、“负团费”、“低价团”,以免被随意压减游览项目,增加“购物”项目,自身利益受损。
二、提前办理签证。中国公民赴越需事先办理签证。口岸落地签证须事先申请获得批准,持批文在口岸办理签证。越南富国岛免签证,仅限直接抵离该岛有效。离岛赴越南其他地区仍需事先办理签证。
三、备好个人必需药品和购买保险。出行前建议备好个人药品,购买必要的出境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和紧急救援保险。
四、注意入出境申报。根据越南法律规定,携带现金超过5000美元或等值外币,或携带超过1500万越盾,须向口岸海关部门申报。如您确有必要携带,应主动申报,避免受处罚。携带无人机,需事先向越南有关部门申请批文。如需携带展览样品、食品、种子、药物等物品须在赴越前了解相关规定。不帮他人捎带物品入出境。
五、注意交通安全。遵守越南法规,切勿无证驾驶,外国驾照、国际驾照不能在越南直接使用。无越南驾照者,请勿驾驶机动车。驾驶和搭乘摩托车,请按规定穿戴头盔,切勿酒后驾驶。安全通过路口。越南单行街道多,请经斑马线横穿马路,通过路口时请注意红绿灯,务必留意路口转弯行驶的车辆。在街上行走时,请靠人行道内侧行走,避免行走时打电话,防范交通及“飞车盗抢”风险。
六、保管好个人护照、签证页。避免因遗失需补办证件和重新申请签证影响行程。
七、选择安全可靠的出海方式。乘坐游艇、快艇等水上交通工具时,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要求,注意观察船只状况,避免乘坐超载、超过使用年限、年久失修等危险船只出行。
八、提防滨海隐性危险。参观旅游时,注意查看安全警示及安全设施情况,遵循有关指示,避免设施损毁等突发不测。切勿到偏僻海滩游玩,或夜间到海滩活动,避免被突发海浪卷入海中。
九、慎用有偿服务设施。在滨海游览观光时,应事先了解娱乐项目和休闲服务设施,如沙滩太阳伞、躺椅等收费标准,避免发生纠纷。
十、审慎购物。购买药材、珠宝、沉香、乳胶制品等贵重商品时,要了解商家的资质,辨明商品真伪、质量、产地等,不要轻信推销人员的“为一带一路建设做贡献”、“使领馆指定商店”等话术,避免因事后退货等发生纠纷。
十一、谨防电信诈骗。不轻信任何人以高额回报理财,或以执法司法机关、使领馆名义索取信用卡等个人财务信息,要求转账或汇款的电话、短信及邮件等。接到类似涉嫌诈骗的电话、短信及邮件等,请务必提高警惕,如无法辨别是否为诈骗电话,建议挂断电话后拨打中国驻越使领馆电话核实,如不幸上当受骗,请第一时间向当地警方报案。
十二、小心婚姻诈骗。个别非法中介人员伙同越南妇女以相亲或结婚为名向男方索要巨额彩礼之后,再以生活不如意为由提出分手,进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如遇到介绍越南妇女进行相亲、结婚,且收取高额彩礼及中介费的,公民应切实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十三、坚决抵制“小费”。入出境时,如遇越口岸官员索要小费,应予明确拒绝,并设法保留有关人员工号、姓名及柜台号等相关证据,向中国驻越使领馆投诉。如旅行社工作人员要求游客向越口岸官员交纳小费,游客应向国内旅游主管部门投诉(投诉电话:+86-区号-12301)。
十四、远离黄、赌、毒。不涉足赌场和设有“有奖游戏”等带有博彩性质的场所及非正规娱乐场所。切勿轻信“掮客”高额回报游说诱惑或借高利贷参赌。依法理性维权,合情合理合法表达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