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向联合国致函,强烈反对中国对东海主张历史性权利
公函强调该国对东海的立场是基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2016年国际仲裁法院的裁决。
印尼外长·马尔苏迪说。(图:越南之声)
继续通过外交途径反对中国的主张,印度尼西亚6月12日向联合国递交公函,其中驳斥中国对印度尼西亚在东海的专属经济区拥有历史性权利的说法。公函强调该国对东海的立场是基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2016年国际仲裁法院的裁决。印度尼西亚常驻联合国代表团的公函着重阐明 没有任何实体与印尼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重叠。
印尼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内没有中国宣布拥有历史性权利的实体。印尼外长·马尔苏迪说:“按照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印尼与中国不存在海上边界问题,因此我国不会参与任何海上划界谈判。在东海,印尼只与越南和马来西亚重叠。但通过磋商,印尼与越南和马来达成了《大陆架划界协定》。目前印尼正与这两个国家进行《专属经济区划界协定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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