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和照顾国家的后代及保障儿童的权利
越南是亚洲第一个、世界第二个于1990年批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国家。除了法律体系外,越南政府也批准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保护儿童和解决与儿童有关的现有和新生问题的多项行动计划。
邓氏玉盛:儿童保护和教育工作一向是党和国家的优先目标
12月8日晚,越南儿童保护基金会保护委员会在胡志明市举行致力于越南儿童企业见面会。越南国家副主席、越南儿童保护基金会保护委员会主席邓氏玉盛出席见面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