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塔省:彻底处理'三无'渔船,交由省监察局加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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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处理“三无”渔船现象
在接收关于胡国勇副总理结论的第192号通知和政府监察总署第1082号公文后,同塔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各机关、单位首长必须提高责任精神,果断领导辖区内打击IUU捕捞任务。
同塔省肯定将及时对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交付任务的集体和个人进行检讨并处理责任。
本轮高峰期的重点之一是严密管理具有高违规风险的12米至15米以下渔船组,并彻底处理“三无”渔船现象:不登记、不登检、无捕捞许可证。
拥有渔船的各乡、坊人民委员会被要求必须掌握每艘渔船、船主信息、停泊位置,若发生违规行为须直接向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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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轮高峰期的重点是管理具有高违规风险的12米至15米以下渔船组,并彻底处理“三无”渔船现象。 |
值得注意的是,为确保执行水产法律规定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同塔省人民委员会交由省监察局牵头,配合相关单位加强对全省范围内执行打击IUU捕捞规定的监察和检查。
省监察局的核心任务将集中于政府监察总署在2026年4月17日第1082号公文中所提议的内容。监察机关的介入旨在及时发现管理中的疏漏、不足,同时阻断在渔船管控、水产品溯源和处理违规中的逐利或缺乏责任行为。
跨部门配合,同步实施解除IUU黄牌警告措施
同塔省人民委员会交由农业与环境厅重新审查整个法律体系,参谋健全IUU指导委员会并成立跨部门工作组,以在各港口检查捕捞日志、进行溯源。
与此同时,省军事指挥部指导边防力量通过eCDT电子系统严格管控渔船进出港,坚决不让不具备条件的渔船出海。
工业与贸易厅也受命组织对向欧盟市场出口水产品的企业进行实际检查,以确保档案透明、符合规定。
同塔省也注重安民政策,通过开展扶持渔民转产、拆解无活动需求渔船以及扶持维持航行监视设备(VMS)连接。
| 2026年4月17日,政府监察总署颁布了发送给农业与环境部部长及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的第1082号公文,具体化执行副总理在2026年3月31日第159号通知中关于解除IUU“黄牌”核心任务的结论。 据此,政府监察总署建议职能机关集中于两个内容:加强实地监察、检查;集中管控《水产法》第60条第1款和第61条第1、2、3款规定的执行情况。 对于没有渔船在海上活动的地方,检查工作将集中于水产品收购、加工和出口规定(《水产法》第61条第1、2、3款)。 政府监察总署建议农业与环境部及拥有海上活动渔船的22个省市领导指导执行政府总理此前在2025年12月29日第3484号文通知中要求的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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