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在保障和维护人权、促进社会公正进步和融入国际中落实社会政策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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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障和维护人权中落实社会政策取得的成就。
首先,越南在保障和维护人权中的社会政策制度日益完善,法律体系和社会保障政策建设及时、同步、可操作性强。在立法活动方面,2013年《宪法》和《民法典》《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险法》《儿童法》《残疾人法》《老年人法》《教育法》、《法律援助法》《就业法》等法律的颁布意义重大,为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权利和提高人权保障成效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有助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基金成立活动中,重点是确保民众的社会保障,及时有效地援助处境困难和遭受诸多不利的群体,从而一贯落实越南共产党和国家“不让任何人掉队”的政策。社会救助、多维减贫、可持续包容发展、帮扶少数民族群众、残疾人、特殊儿童等具体政策逐步落实,有助于改善相关社会政策对象的福利,保障和满足他们的最低需求,帮助预防、减少和克服风险,为弱势群体带来真正的平等机会,帮助他们努力向上,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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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在新冠肺炎大流行期间,越南政府颁布了前所未有的政策来实施社会政策。这些都是重要而及时的决策,通过价值数十万亿越南盾的一揽子福利计划帮助人们克服疫情期间的困难,确保基本人权,同时提高社会保障系统的运作能力来有效应对全球挑战以及为中长期愿景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保障。
第二,社会保障体系已发展成为社会保障网络,不断扩大覆盖范围,日益满足社会保障对象的需求。这明显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积极变化:1- 社会保险体系从中央到地方同步、统一设计、组织、运行,成为人们在面临不可预测风险(如疾病、自然灾害、流行病、因工伤事故导致失业等)时的“救星”,帮助他们获得收入来源,确保生计和稳定生活;2- 就业支持体系有利于创造多样化就业岗位,满足大多数劳动力的需求;促进职业培训,提高人力资源质量;帮助失业者与企业建立联系;帮助劳动者提高收入,保障人民劳动就业权,为有效减贫作出贡献;3- 社会救助体系通过国家财政资金支持下的现金或实物直接补贴,帮助人们克服风险和灾难后果;4- 针对有功人士和社会弱势群体的优惠政策体系,给这些群体带来了显着的实惠,促进了全国范围内社会公正的有效落实;5- 保障获得基本社会服务(如教育、医疗、住房、信息、清洁水等)体系的服务质量和规模日益完善,满足了大多数人的最低生活需要,特别是偏远地区、山区、海岛和特困地区的人群。
第三,广大人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生活日益改善,为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高越南在国际舞台上的声望和地位做出了贡献。这从与人类相关的重要指标的不断提高中可以明显看出,比如人类发展指数(HDI)、性别平等指数(GEI)、人均寿命、人均收入等。这些都是重要成就,特别是在许多国家的这些指标因经济困难、政治不稳定、非传统安全挑战而趋于停滞甚至逆转的背景下。越南也是较早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国家之一,这是帮助越南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前提。根据2020年联合国有关可持续发展目标进展的排名,越南在联合国193个成员国中排名第51位,取得了高于地区许多国家的成就。
在保障和维护人权中落实社会政策存在一些局限性
除上述成果外,保障和维护人权中落实社会政策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一是多项社会保障政策落地,但效果未达到预期。社会保险政策落实有力,但覆盖面仍较窄,劳动者特别是非正规经济部门中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仍然较低。减贫政策帮助越南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多维减贫成就,但贫困和接近贫困线家庭比例呈上升趋势。然而,相关对象的社会保障扶持水平仍然较低,无法保障部分人群的最低生活水平,包括大城市以及偏远地区。
此外,虽然党的十二大、十三大文件中广泛提及了人类安全问题,但截至目前,制度化和相关举措落实并不同步,仍然存在不少短板。
二是没有真正吸引权利主体积极参与立法过程,特别是与人权相关的社会政策。
三是参与社会保障政策实施的干部和公务员队伍薄弱,缺乏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专业素质低,没有有效地将数字技术运用到业务活动中,落实人权的意识不够等。同时,一部分社会保障受益人对国家的支持抱有期待和依赖的心态。再者,社会保障服务质量也不高、服务种类不够多样化、缺乏创新性,主要原因源于物质技术资源有限、科学技术水平低。
第四,人权视角在社会政策规划中的运用并未达到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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