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南的巴黎会议演变过程
巴黎协定的核心价值 巴黎会议——历史性谈判的档案资料展正式开幕 曾经参加《巴黎会议》的与会代表见面会在胡志明市举行 |
1967年
1月23日至26日,越南劳动党中央会议决定将外交活动提升为与政治和军事方面相配合的战线。
1968年
5月13日,越南民主共和国与美国代表团之间的巴黎会议在克莱伯街国际会议中心正式开幕。春水先生作为越南民主共和国代表团团长出席会议。美国在谈判之初的立场是:必须有西贡政府代表团的参加;北越不得违反非军事区,也不得向西贡、顺化和岘港等南部主要城市发射大炮或导弹。越南民主共和国方面反对这些要求,并要求美国无条件停止轰炸并让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参加会谈。
1973 年 1 月 27 日,美国国务卿威廉·皮尔斯·罗杰斯在法国巴黎国际会议中心签署了《巴黎协定》(图:文量/越通社)。 |
1969年
1月25日,交战四方首次谈判解决南越问题;越南民主共和国、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美国和越南共和国代表四方代表大会隆重开幕。陈宝剑先生作为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代表团团长出席谈判。
5月8日,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代表团就“关于帮助恢复越南和平的全面解决越南南方问题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发表声明,后来通常被称为“10点建议”。该建议概述了越南对战争解决方案各个方面的总体看法,但集中在两个主要内容上:美国结束战争,无条件从南越撤出所有美军;越南南方内部事务由越南南方人民自己解决,成立临时政府,举行自由大选。这是第一次有谈判方提出总体而全面解决越南问题的方案。
6月12日,越南南方共和国临时革命政府代表团以临时革命政府代表的身份,代替前线出席大会第一届会议。越南南方共和国临时革命政府外交部长阮氏平是代表团团长。
这段时间,外交斗争的主要任务是推动美国缓和局势,单方面撤军。早在 1969 年 6 月,尼克松就宣布首次撤军。 1969年8月,春水与基辛格开始私下会面,主要进行初步试探。
1970年
2月21日,黎德寿、春水与基辛格的首次私下会面在巴黎进行。
9月14日,越南南方共和国临时革命政府谈判代表团就解决越南问题发表“八点”声明。
9月17日,在巴黎会议第80次全会上,越南南方共和国临时革命政府就越南问题的政治解决方案提出“八点补充说明”方案,其中包括在美军撤军的同时释放战俘,在没有绍祺谦的情况下在越南南方建立临时政府。
10月18日,美国总统尼克松提出“五点建议”,没有要求北越军队撤出南越。
12月10日,在巴黎会议第94次全体会议上,阮氏平女士发表停火《三点宣言》,并要求美军于1971年7月31日撤出南方。
1971年
5月31日,美国国务卿基辛格在与越南民主共和国谈判代表团长、外交部长春水的私下会面中提出了“最终”七点建议,要求将军事和政治问题分开,尽管美方此前曾计划就两者进行讨论。
为了加大对美施压,支持军政斗争,6月26日,在黎德寿与基辛格私下会面期间,越方提出了“9点和平建议”,侧重于要求美国取代阮文绍。
7月1日,在第119次四方代表会议上,阮氏平女士提出了“和平解决南越问题的新七点建议”。“七点建议“是在谈判桌上提出的第二重要建议(仅次于 1969 年 5 月的“十点建议”);被舆论广泛接受并得到美国政界的关注。“九点建议“和“七点建议”的内容几乎一致,都是要求美国限期撤出全部军队,并在西贡成立没有阮文绍的政府。
8月16日,基辛格提出了“八点建议”。美国基本上仍保持固有的立场:不想解决整个问题,只想解决军事问题,把俘虏救回来。
1973 年 1 月 27 日,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外交部长阮维贞在法国巴黎国际会议中心签署了关于越南的《巴黎协定》。(图:文量/越通社) |
1972年
2月2日,为加大对美施压,并与正在筹备的军事活动配合,越南南方共和国临时革命政府在1971年7月1日的七点方案中发表了“两点补充说明”的声明。
3月24日,美国单方面宣布无限期停止巴黎会议。
3月30日,越南军民在从广治承天顺化到湄公河三角洲的五个主要战线上对敌人发起春夏战略攻势。尼克松政府的“战争越南化”战略以失败告终。1972年春夏战略攻势的胜利,积极促进了政治外交斗争,尤其是使巴黎谈判从72年7月开始进入实质性谈判阶段。
7月13日,美国同意在巴黎重新召开四方全体会议。
1972年7月至9月,有四次私下会面,越南依次提出了3项建议,美国提出了4项建议。越南想要一个联合政府的形式;美国希望保留西贡政府,并在西贡政权的框架内解决南方的内部问题。经过三个月激烈的谈判和争论,达成了一些协议:美国同意在三个月内撤出所有军队,在南方实施停火,承诺结束军事介入,承办成立调解委员会来举行大选。
在秘密谈判论坛的转折点的10 月 8 日的会议上,黎德寿特别顾问提出了“关于结束越南战争和恢复和平的协议”草案和“越南南方人民自决权协议”草案。8/10协议草案打破僵局之处是暂时搁置南方诸多内部政治问题,“分两步解决”,而不是推翻西贡政府和阮文绍政权。
10月9日下午,美方以协议草案的形式提出反对建议,其中接受了越南代表团所提出的多项条款和问题。10月8日协议草案的出台,是谈判的重大突破,拉近了双方立场,从谈判解决框架走向直接谈判协议条款,逼迫美方无法回避。然而,谈判仍然紧张而旷日持久。
10月20日,双方达成最终协议,拟于1972年10月31日签署协定。越南已经实现了美国结束战争并从南越撤军的既定目标。
尽管基辛格宣称“和平把握在手中”,但在尼克松连任总统后不久,美方就提出重重障碍拖延协议的签署。在越南批评美国政府不认真的态度和国际舆论压力下,新一轮谈判于11月20日开始了。就在第一届会议上,美方要求纠正1972年10月20日达成的协议文本中的69点,即该协议包含很多实质性问题的大部分章节。我们严厉批评美国的提议并强调原则问题不能改变,例如越南南方共和国临时革命政府的名称、双方控制区、北越军队问题等。12月12日至13日的会议遇到了僵局。
12月18日,尼克松政府发起了一次北越空战史上规模空前的B52战机的轰炸战役,目的是造成越南最大可能的损失,迫使越南民主共和国在巴黎谈判桌上接受美国的条件。越南军民坚决反击,粉碎了美军长达12天的战略空袭,取得了“空中奠边府”的历史性大捷。
惨败后,12月30日,美国被迫单方面宣布停止从北纬20度线以北轰炸北越,并提议在巴黎恢复谈判。
1973年
1 月 8 日,最后一轮谈判在巴黎举行。
1月13日,双方完成协议文本;黎德寿、春水和基辛格之间的私人会面结束。
1月23日,美国无条件同意签署《巴黎协定》;黎德寿和基辛格已草签协定和四项议定书。基本上,新协定与1972年10月20日的文本没有太大区别。越南捍卫的基本原则和内容是:美国结束战争,在2个月期间内完成撤军;维持政治现状;具有 3 个组成部分的民族和解委员会;绝对没有提到北方军队的问题。
1月27日,出席巴黎会议的四方外交部长阮维贞(越南民主共和国)、阮氏平(越南南方共和国临时革命政府)、罗杰斯(美国)和陈文林(西贡政府)正式签署关于结束战争,恢复越南和平的《巴黎协定》和四个有关的议定书。
1月28日,南越全境停火。《巴黎协定》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