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19个国家达成疫苗护照互认协议
外交部副发言人范秋姮表示,最近,卫生部已发布关于疫苗护照签发流程的通知,同时4月15日将向居民签发疫苗护照。
获得“疫苗护照”的条件 越南自4月15日起签发“疫苗护照” 越南与17个国家达成互认疫苗护照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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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 |
外交部副发言人范秋姮近日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目前越南已同日本、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印度、白俄罗斯、柬埔寨、菲律宾、巴勒斯坦、马尔代夫、新西兰、斯里兰卡、埃及、土耳其、新加坡、圣卢西亚、韩国、伊朗和马来西亚等19个国家达成疫苗护照互认协议。4月4日,卫生部已发布关于疫苗护照签发流程的通知,同时4月15日将向居民签发疫苗护照。
此前,越南卫生部副部长陈文舜在 4 月 4 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回应说,履行政府交给的任务,到目前为止,系统已准备好部署向人民签发“疫苗护照”。
陈文舜副部长要求全国疫苗接种机构审查、补充和验证 Covid-19 疫苗接种信息,将完整准确的 Covid-19 疫苗接种数据输入颁发“疫苗护照”的服务系统并与国家人口数据库连接和共享数据。
未来一段时间内,卫生部将继续与外交部合作,与已承认越南疫苗接种证书的国家进行谈判并达成一致。从而,确认哪些应用程序将为人们在进出境时使用创造最佳条件,以及哪些国家将读取其应用程序中的数据。在此基础上,外交部将发布具体指示或通知民众。
“疫苗护照”签发流程包括三个步骤: 第一步,免疫机构在疫苗接种平台上对民众的疫苗接种信息进行审核、核实和认证。 第二步,疫苗接种机构审核确认疫苗接种信息无误后,进行数字签名确认接种信息。然后,数据将被输入到“疫苗护照”认证管理系统。 第三步,卫生部预防医疗局负责签署集中号,发放“疫苗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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