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南方同胞、干部、战士和学生集结到北方70周年:历史性决定 (第一期)
越南国防部高级代表团访问中国广东省 越中防务合作升级:共建和平友好边境与深化战略伙伴关系 |
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代表、副国防部长冯光保及越南人民军总司令于1954年7月21日签署越南停战协定。 |
集结和部队向北转移
奠边府历史性胜利直接促成了1954年7月21日签署的日内瓦协定,旨在停止战争,恢复印度支那的和平。根据协议,越南暂时分为南北两部分,以北纬17度为临时军事分界线进行集结:越南人民军向北集结;法军驻南方,期限为300天。两个地区必须在1956年7月之前通过自由和民主选举实现统一。禁止外国军队侵入越南领土。一个由波兰、印度和加拿大组成的国际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协议条款的执行。
面对这种情况,胡志明主席和党中央做出了战略决策,将一批南方干部、战士、同胞及其子女集结到北方继续学习,以培养革命事业长期所需的干部力量。1954年8月31日,越南劳动党中央政治局颁布 “关于接待从南方集结到北方的军队、伤员、部分干部和同胞” 的指示。党中央书记处还决定成立由劳动部部长阮文造担任主任的南方同胞接待工作委员会。
在南方,为准备集结转移工作,1954年8月初,南方局发布关于集结军队和政府的指示,向各级党委和党员传达集结到北方人员的任务和意义,同时还发布了8月19日的第47/CT-TWC号“保密集结”指示和第48/CT-TWC号“严格检查资金和国家资产”指示,要求各级党委领导严格保密,集中保护革命财产,严格节约,严密检查支出,严惩贪污挪用公款的个人。
越南人民军从南方向北方集结的行动依据的是1954年7月21日签署的越南停战协定第二章第15条。军队的撤出和转移按以下顺序和时限进行(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咸津-川木区:80天。第一批在越南中部的临时驻军时间为八十(80)天;同塔梅地区为一百(100)天。第二批在越南中部的驻军时间为八十(80)天;在金瓯角地区为两百(200)天。最后一批在越南中部的临时驻军时间为三百(300)天。因此,越南人民军和法联军的集结和转移工作应于1955年5月19日完成。
与此同时,北方各省(河静、清化、义安、南定、河南、宁平、太平、海防……)的接待同胞的地点也在紧急组织、安排居住地点、驻军地点、交通工具、运输和接待工作。北方为接待从南方集结到北方的干部、战士、伤病员、学生和南方同胞,提供了最佳条件。
1954年9月25日,阿尔汉格尔斯克号船执行了首批接运同胞和战士从咸津驶向泺海(Lạch Hới)渔港的任务,受到了清化省特别是岑山人民的热烈欢迎。1955年5月16日,803团(第五联区)的最后一批干部、战士乘坐最后一班船离开归仁港,完成了向北方转移的集结工作。截至1955年中,在日内瓦协定生效后的300天内,南方的军、民、政、党组织中的约17.5万名干部、战士和1.5万名学生集结到北方,其中约10万名属于革命武装力量。
胡志明主席和党中央高度重视从南方到北方的同胞接待工作。胡志明主席提醒道:“要保持英勇传统,保持正确作风,发扬吃苦耐劳精神,努力完成任务”。在当时经济困难、刚刚恢复、战后创伤、政治稳定的背景下,北方在粮食、食品、服装、学习、居住和工作方面提供了最佳条件,为干部、战士、同胞和学生在北方的安置,是民族解放斗争历史上的一大胜利。(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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