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越柬存在看法差异的边境线(第十二期)
具体是:
1. 嘉莱省,30号至40号界碑;
2. 得乐省,40号至44号界碑;
3. 得农省,56号至60号界碑(布朗-Bu Prang);
4. 西宁省,139号至147号界碑;
5. 安江省,241号至245号界碑;
6. 平移地区,253号界碑;
7. 坚江省,296号至302号界碑。
其中6/7边界地区尚未解决的主要原因是双方专家将法国邦恩(Bonne)地图转换为美国UTM地图时所采用的计算方法仍然有所不同。至于布朗区,这是由于双方对法律依据和管理惯例的不同理解。
阮晋勇总理和柬埔寨王国首相洪森共同揭幕了两国边界30号界碑。(图:日北 摄)
地理特征
布朗面积约52平方公里,由得农省睢德县广直公社得续(Đắk Huýt )河上游的得登(Đắk Dang )、得续(Đắk Huýt )两个支流组成。得续河的长度约75 公理,得登、得续每支流的长度约为15公理,跟柬埔寨蒙顿基里省圣莫诺隆区得儋公社。
封建时期布朗地区的管理
法国殖民来到印度支那之前,布朗乃至西原地区都是由阮朝管理,但只建立了少数民族的“村”,没有组成一个省,并没有明确规定的边界。
这一地区存在着布朗1和布朗2两个村庄,目前还留着以前居民的坟墓和生活遗址。两村然后由殖民政府管理。
法国入侵印度支那,得乐省的形成
1899年11月2日,印度支那总督签署了一项法令,在老挝成立得乐军需处(Commissariat Darlac )。
1904年11月22日,印度支那总督签署了一项法令,将得乐军需处分开于老挝,并合并到越南中部崑嵩省。
1905年7月4日,印度支那总督签署了一项法令,在越南中部成立得乐自治省。
1932年3月30日,印度支那总督签署了一项法令,在得乐省成立名为得儋的行政代理。
根据1953年发布的192W Bonne地图,当时布朗地区不属于得乐省。在殖民时期,得乐省的分裂与合并跟高棉(柬埔寨)的领土无关。
1910年,法国成立了法柬委员会,进行实地调查,以划定南部土龙木(Thủ Dầu Một )省与高棉Congpong Cham和Kratié省之间的边界。根据该委员会签署于1911年9月19日的第三次会议记录,双方同意规划南部土龙木(Thủ Dầu Một )省与高棉Congpong Cham和Kratié省之间的边界,附加地图上的布朗地区的边界线沿着得登溪流(目前尚未找到)。
据此,印度支那总督于1914年7月31日发布了法令,指出南部土龙木省与高棉Congpong Cham和Kratié省之间的边界符合1911年9月19日的会议纪录,布朗地区的边界线沿着得登溪流(北边的溪流)。因此,在殖民时期,布朗地区被规划为属于南部土龙木的行政范围。
1945年8月革命之前的布朗地区属于土龙木省布多 (Bu Đốp )县克朗伊孔(Krông Yôn )县。1945年之前,法国在克朗伊孔设立了边防所,其常被称为“勒罗兰德” (Le Rolland)。法国以前还建造Bu Krak机场,现在仍然有痕迹。
法国殖民政府在这地区实行了非常严格的法治。
1945-1975年南越时期对布朗地区的管理工作
实际上,此时,南越政府和西哈努克(Sihanouk)政府都将得登溪认为两国之间的边界,并以此溪为聚会和交流的地方,但从未任意越过该溪流。
美国和南越政府在该地区建立了一个大型基地公司,以阻止南越解放军通过柬埔寨的补给线并便于控制整个地区。他们在这里建立了通常被称为5星站的布朗营(Bu Prang Camp)。
由于该地区的重要战略作用,1969年底,南越解放军决定对布朗基地发动猛烈进攻。1969年3月11日,南越解放军进行包围攻击布朗基地并对敌人造成很大的损失。 1970年1月,美国和南越政府重建布朗营并加强驻军。美国特种部队A-236小组被分配到这里任职。(玉英 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