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主席诞辰130周年:埃及报刊发表文章歌颂越南民族的伟大领袖

00:08 | 18/05/2020

《埃及公报》(Egyptian Gazette)16日发表一篇题为《胡志明主席与他在金字塔国度上的形象》的文章。该文章作者哈尼•阿卜杜勒•法塔赫(Hany Abdel Fattah)已在文章中已表示他对胡志明主席的美好感情、羡慕和尊敬。

附图

文章集中介绍了胡志明主席的生平和事业;胡志明对越南共产党的诞生、民族斗争和解放事业的作用;胡志明在金字塔国度上的形象,涉及胡志明主席于1911年、1946年曾三次对埃及进行的访问以及胡志明主席与埃及总统的密切关系。此外,文章还涉及越南近年来突出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两国合作潜力和机会。

法塔赫记者在文章中表示,胡志明主席是越南国家的杰出英雄,革命活动者,胡志明已热爱埃及并三次踏上埃及土地,为越南与埃及两国之间的传统合作关系奠基。他强调,胡志明主席是20世纪中的传奇历史人物之一。在越南共产党和胡志明主席领导下的越南国家已取得许多伟大的胜利。

此外作者还表示,胡志明市还是为国家、为人民奉献一生的共产主义者的明镜,是一生为自己民族的独立和自由而斗争的资深革命者。对世界来说,胡志明市是模范的国际战士、我们时代最值得爱戴的人物之一。胡志明对越南争取独立斗争的杰出领导已对世界革命运动,尤其是非洲和拉美殖民地民族产生巨大影响。非洲国家和热爱和平国家的人民十分尊重胡志明主席。

在从事革命岁月期间,胡志明主席已于1911年、1946年(2次)踏上埃及土地。1911年6月30日,La Touche Treville号船抵达苏伊士以北塞得港(Port Said),首次把胡志明主席带到埃及过度。1946年6月8日,胡志明主席来到埃及时已与该国人民会面,参观埃及考古研究院和各著名金字塔。1946年6月22日,在从法国回越南的路上,胡志明主席已造访他35年前首次抵达的塞得港。因把埃及视为北非具有影响力和地位的国家之一,和对埃及国家和人民给予许多感情,胡志明主席早就于1958年在埃及设立越南经济代表机构,同埃及总统阿卜杜勒·纳赛尔为两国和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奠基。

相关新闻

新闻

亮相关于武元甲大将的一本书

亮相关于武元甲大将的一本书

4月20日,在河内,越南国家政治事实出版社举行了由国家政治事实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武仲林副教授、博士为主编的《武元甲——人民的将军》一书推介仪式。
全面深化越南公安部与中国司法部的合作

全面深化越南公安部与中国司法部的合作

越南公安部长与中国司法部部长一致同意,双方完成《越南-中国移管被判刑人员的协定》的批准程序,使其早日生效。
越南政府一向重视、支持并为促进越中两国法律司法合作创造条件

越南政府一向重视、支持并为促进越中两国法律司法合作创造条件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在同中国司法部长贺荣会见时建议两国司法部落实好已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今后扩大务实合作,增进政治互信,加强经验交流,提高管理效率,使双方的合作取得实效。
推动越中司法、法律领域合作取得更加积极、实质的成果

推动越中司法、法律领域合作取得更加积极、实质的成果

潘廷镯建议双方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司法改革、预防和打击腐败、权力控制、防范利益集团影响立法活动等方面加强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总结交流;对双方建立越中边境省份司法会议机制给予高度评价。
建议上海市继续分享建立自贸试验区运行制度框架的经验

建议上海市继续分享建立自贸试验区运行制度框架的经验

越南国会主席在王廷惠感谢上海自贸试验区领导提供了大量重要信息,特别是有关自贸试验区运行机制、政策、法律框架的信息;建议中国全国人大和上海市政府继续与越南国会各机构分享建立自贸试验区运行制度框架的经验。
加强越南各地与中国云南省的合作

加强越南各地与中国云南省的合作

国会主席王廷惠强调,中央始终支持和为越南各地方与中国各地方,尤其是拥有共同边界线的云南省等地方建立和发展互利合作创造便利条件。
促进越南与中国投资贸易合作政策法律论坛

促进越南与中国投资贸易合作政策法律论坛

越中两国企业有充分的法律框架和有利条件开展贸易对接与合作,成为地区和全球供应链中重要的环节。
中国立法联系点模式是越南可学习借鉴的良好经验

中国立法联系点模式是越南可学习借鉴的良好经验

立法联系点的运行方式是值得研究的良好经验,同时表示越南有关机关正核查修改、补充《法律法规文件颁布法》。因此,对该模式进行讨论将是可学习借鉴的良好经验。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