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宗教信仰政策的转折点

08:24 | 14/01/2018

越南《宗教信仰法》1月1日正式生效。这被视为越南落实宗教信仰政策的重大转折。

越南《宗教信仰法》1月1日正式生效(图:越通社)

越南国会去年11月通过《宗教信仰法》,具体落实2013年版《宪法》关于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权的观点。《宗教信仰法》明显体现了国家对宗教、信仰的管理机制的革新,其最高目标是巩固全民族大团结,巩固信教群众对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信心。

* 扩大宗教信仰自由权

《宗教信仰法》明显体现了国家尊重、保护和保障所有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特别是,该法扩大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的主体范围,补充了宗教信仰自由权有关规定,对宗教信仰事务进行分级管理,为组织、个人申请参加宗教集体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大大缩短了宗教组织许可证审批时间。

林同省天主教团结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张廷根强调,《宗教信仰法》为各个宗教顺利开展活动创造条件,并表示:“我们认为,《宗教信仰法》有很多新规定,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因而也得到更好地保障。宗教活动相关规定很宽松。另外,该法也承认宗教组织的非营利法人资格。这是全新的内容。”

《宗教信仰法》朝着为在越南合法居留的外国人参加宗教活动创造条件,补充关于在越南合法居留的外国人被册封品级、获得推举的内容等方向进行修改。

《宗教信仰法》体现了国家尊重、保护和保障所有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图:越通社)

北江省国会代表黄氏花说:“这部法律明文规定在越南合法居留的外国人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权,专设第六章第二节从第47条到第53条作出相关规定。据此,外国人基本上跟越南人一样享有参加宗教活动的权利,也有权在越南宗教院校学习。”

越南国家有关机关在宗教信仰活动中的责任也得到明确界定。宗教组织法人资格,宗教培训机构和学习班,宗教活动注册,宗教活动清单申报,宗教信仰活动监察、检查及违法行为处置等内容都得到《宗教信仰法》明文规定。

* 宗教政策的转折点

多位宗教神职人员高度评价《宗教信仰法》,因为该法满足了国内信教群众的要求。

前江省佛教教会治事委员会主任释惠明评价说:“我觉得国家十分尊重宗教信仰自由。我认为,宗教信仰活动也要遵守宪法和法律,并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信仰某个宗教的同时,人们也有责任维护祖国。要体现宗教的精神,既热爱宗教,又热爱民族和祖国。我认为,无论哪个宗教教会都是这样要求的。”

《宗教信仰法》对几乎所有内容都做了具体规定,该法一经生效即可实施,而无需等实施细则出台。实施《宗教信仰法》有助于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更好地保障人民宗教信仰自由权的政策,同时更有效地打击利用宗教信仰谋取私利的行为。这也体现了越南对实施关于人权的国际法的国家责任。

(哲瀚 综合)

相关新闻

新闻

越南愿为促进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多贡献

越南愿为促进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多贡献

越南常驻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和在瑞士日内瓦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团长梅潘勇大使在接受日内瓦地缘战略观测站采访时明确指出,越南希望多元化合作伙,巩固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为国家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贡献。
加强越中科技合作

加强越中科技合作

落实越南科学技术部与中国科学技术部《关于继续深化和提升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越中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 于2024年4月24日组织召开越中科技合作联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为越中合作创造新的增长动力

为越中合作创造新的增长动力

近年来越南和中国两党两国关系积极发展;越中关系从未像今天这样深入、全面、实质性发展。今后,双方继续加强高层和各级别代表团互访与接触,推动交流合作机制不断发展,推进战略互联互通,为两国合作创造新的增长动力。
越南国会代表裴怀山副教授/博士:从《日内瓦协议》来看越南外交政策的一致性和创造性

越南国会代表裴怀山副教授/博士:从《日内瓦协议》来看越南外交政策的一致性和创造性

越南国会文化教育委员会常务委员裴怀山副教授/博士认为1954年《日内瓦协议》是胡志明时代越南革命外交的历史里程碑和成就,明确展示了越南外交的本领和特色,同时表示,多年来在国家外交工作中继承和发展该协议谈判、签署和实施过程中的价值体现了越南外交政策的一致性和创造性。
国际学者盛赞奠边府大捷

国际学者盛赞奠边府大捷

奠边府大捷不仅是越南人民争取独立和自由的斗争的突破,也是东南亚乃至世界解放运动的突破。
亮相关于武元甲大将的一本书

亮相关于武元甲大将的一本书

4月20日,在河内,越南国家政治事实出版社举行了由国家政治事实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武仲林副教授、博士为主编的《武元甲——人民的将军》一书推介仪式。
全面深化越南公安部与中国司法部的合作

全面深化越南公安部与中国司法部的合作

越南公安部长与中国司法部部长一致同意,双方完成《越南-中国移管被判刑人员的协定》的批准程序,使其早日生效。
越南政府一向重视、支持并为促进越中两国法律司法合作创造条件

越南政府一向重视、支持并为促进越中两国法律司法合作创造条件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在同中国司法部长贺荣会见时建议两国司法部落实好已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今后扩大务实合作,增进政治互信,加强经验交流,提高管理效率,使双方的合作取得实效。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