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网络安全法》成为保护人民的工具
越南《网络安全法》要求在越南境内提供互联网相关服务的国内外企业消除传播不良信息的来源以保护人民。
附图
目前,越南网络上的用户数据已外泄并用于盈利目的,而国家还没有足够的法律框架来管理。甚至,用户数据已被用于政治阴谋或违法行为。因此,为了严格管理和保护越南网上数据,《网络安全法》规定在越南境内提供互联网相关服务的国内外企业,需将用户信息数据存储库设在越南境内,相关外国企业需在越南设立办事处。专家认为,这一规定符合于越南法律和国际惯例,并不违反越南所加入的任何条约,也不妨碍企业的运作。
人民警察学院警察科学院院长阮明德少将表示,据统计,世界上规定用户信息数据存储库设在其境内的国家共有包括美国、俄罗斯、中国在内的18个国家。关于办事处,根据越南的规定,外国贸易促进组织须在越南设立办事处。此外,该规定并不要求所有与越南有关的数据都存储在网络空间,也无需存储平台(flatform)数据,而仅限于某些必要的个人秘密和国家安全有关的数据。关于须遵守规定的对象,其并非为在越南网络空间运营的所有机构和组织,而仅为利用数据并影响到国家安全的部分机构和组织。
越南国防与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阮青鸿表示,该规定是必要的,其保护个人、组织和企业的合法利益。阮青鸿指出,需要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某些在社交网提供服务的企业将个人信息用于非法目的或侵犯个人、组织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关于个人信息隐私,《网络安全法》规定有关机构需要应公安部门调查要求提供用户的相关信息。对于这一规定,许多人担心个人信息被泄露。然而,阮明德强调,个人信息被泄露绝对不会发生。确保公民信息的绝对保密性既是责任又是法律义务,如果发生的话将根据事发的性质、程度和后果而依法严惩。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已通过了《网络安全法》。该法设7章43条,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来源: 越通社)
新闻
2026年外国非政府组织信息分享及合作导向会议
4月2日在河内,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与外国非政府组织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了2026年外国非政府组织信息分享会,旨在及时向在越开展活动的各组织提供信息并明确活动导向。
在日越南青年在融入时代中肯定使命
3月28日,在越南驻大阪总领事馆,关西地区越南人协会联合举办了纪念胡志明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5周年(1931年3月26日 – 2026年3月26日)活动,主题为“今日青年 – 明日使命”。
果断处理防范和打击IUU捕捞中的遗留问题
继2026年3月欧盟委员会(EC)监察团开展检查后,政府及各部委、行业、地方正集中力量澄清IUU监察团所指出的遗留问题与局限。在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关于防范和打击IUU捕捞任务与方案会议上,陈红河副总理要求,必须按具体时间表(短期、中期和长期)克服各项局限,特别是那些在欧盟委员会于4月19日发布正式报告之前可以立即开展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