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各友好协会健全2026-2031年任期领导人事

06:00 | 08/06/2026 Print
从2026年6月2日至5日,胡志明市友好组织联合会所属的4个成员友好协会,即胡志明市越瑞(越南-瑞典)友好协会、胡志明市越印尼(越南-印度尼西亚)友好协会、胡志明市越加(越南-加拿大)友好协会、胡志明市越韩(越南-韩国)友好协会组织了执行委员会会议,旨在健全2026-2031年任期协会主席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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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场会议上,胡志明市友好组织联合会领导代表通过了关于介绍具有威望、工作经验丰富、精通民间外交领域的成员人选,供各成员友好协会执行委员会协商担任协会主席职务的公文。协商结果如下:

胡志明市越瑞友好协会执行委员会一致同意协商由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党委专职副书记阮长江担任胡志明市越瑞友好协会主席。

阮长江同志担任胡志明市越瑞友好协会主席。
阮长江同志担任胡志明市越瑞友好协会主席。

胡志明市越印尼友好协会执行委员会一致同意协商由胡志明市文化与体育局副局长阮明悦担任胡志明市越印尼友好协会主席。

阮明悦同志担任胡志明市越印尼友好协会主席。
阮明悦同志担任胡志明市越印尼友好协会主席。

胡志明市越加友好协会执行委员会一致同意协商由胡志明市市委委员、胡志明市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邓国全担任胡志明市越加友好协会主席。

邓国全同志担任胡志明市越加友好协会主席。
邓国全同志担任胡志明市越加友好协会主席。

胡志明市越韩友好协会执行委员会一致同意协商由胡志明市市委委员、胡志明市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陈氏妙翠担任胡志明市越韩友好协会主席。

陈氏妙翠同志担任胡志明市越韩友好协会主席。
陈氏妙翠同志担任胡志明市越韩友好协会主席。

在发表就职感言时,获得信任协商担任各成员友好协会主席的各成员表示,决心与协会常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一道发挥团结、责任精神;继续创新活动内容、方式,提高民间外交工作效率,为推动越南人民与各国人民之间的友好与合作关系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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