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主席: 革命道德的一面明镜
对我们每个人来说,胡志明主席一直以来是革命道德的一面明镜,是为党和民族的革命事业不惜牺牲和奉献一生和一生为国家和人民鞠躬尽瘁的好榜样。
胡志明主席曾说,“河有源泉才有水,没有源泉河水就枯竭,树需要根,没有根树就萎缩。革命者需要有革命道德,没有革命道德,他如何杰出也不能领导人民。”。胡志明已给后代留下一个十分宝贵的精神遗产——胡志明世代、胡志明思想、胡志明风格,特别是胡志明道德。
“没有革命道德,他如何杰出也不能领导人民”
越南共产党缔造者——胡志明主席曾强调,“党不是当官发财的组织。它需完成民族解放、致使国家富强和同胞享受幸福的任务。” “河有源泉才有水,没有源泉河水就枯竭,树需要根,没有根树就萎缩。革命者需要有革命道德,没有革命道德,他如何杰出也不能领导人民。”
为了履行好该任务,党员干部队伍乃至革命者需不断努力奋进,不断修养革命道德。据胡志明思想,革命道德拥有4个基本内容:忠于国,孝于民;热爱他人;勤俭廉正,至公无私。总的来说,“革命道德是下决心终身为党、为革命而斗争。那是最关键的问题。把党和劳动人民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尽心尽力为党、为人民服务。为党、为人民而尽力斗争,在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用自我批评和批评来提高思想,改进自己工作和跟同志一起进步。”
在不同时期,胡志明都谈到道德品质,然而特别强调革命道德。胡志明要求革命者除了有道德外还要有才,若有德而无才就无用,但有才无德,那个党员干部也不能汇聚人民群众和领导他们。因此,道德需与能力在一起,在修养、践行道德的同时,党员干部还需要不断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能力,完善自己,从而才能汇聚人民群众和领导他们胜利落实各项任务。
胡伯伯——革命道德的一面明镜
对越南民族来说,胡志明主席一直是革命道德,为党和民族的革命事业牺牲和奉献一生,尽心尽力为祖国奉献,为人民服务的伟大榜样。
在国家遭敌人侵略,亲眼看到劳动人民遭受压迫和痛苦的时期中出生和成长,那是21岁的阮必成已下决心出国寻找救国之路。奔波在海外30年期间中,这位青年已面临许多风波,但其也不能让他的意志减退。胡志明一直保持坚强意志,下决心越过各困难和障碍,走向崇高的目标:同胞的自由、国家的独立。
回归祖国,成立越南共产党后,胡志明主席和我们党以各英明的主张、及时和创新的决策领导越南革命越过重重困难, 建设组织和力量,成功进行历史性的八月革命。在以后数十年里到与世长辞时,胡志明主席已为争取独立斗争、国家斗争,为人民带来自由和幸福奉献一生。
胡志明主席不仅为民族解放事业、越南人类解放事业奉献一生,他还为进步人类为人的良知和品格,为世界和平,为各民族之间的友谊而斗争竭尽全力。因此,胡志明受到越南人民乃至世界人民的爱戴和尊重。
若爱国和爱民是胡志明主席一生中追求革命活动的动力和目的,那么“勤俭廉正”就是养成胡志明人格和品质的核心和根本品质。胡志明已彻底奉行其道德观念,甚至还做得比他所说的更多和更好。
关于“勤”,胡志明已辛勤劳动,学习和研究,旨在寻找救国之路而不感到厌烦,跟党制定计划,组织和领导人民成功进行革命。
关于“俭”,胡志明就是稀有简朴、清白的榜样。胡志明主席的穿着和住房都较为简朴。在工作中,他一直注重节约。
关于“廉”,胡志明的清廉充分体现在他的每句话和行动。他从不想到个人利益,一直为人民怎样能过上更好的生活而着想。
关于“正”,胡志明一直较为谦虚,敬上接下,热爱和关关心各社会阶层人民,尤其是穷人。特别,胡志明一直把民族的利益置于最前面和为民族的独立、人民的自由奉献一生。
按照胡志明思想修行和践行革命道德
领会胡志明关于革命道德的思想,我们党成立与成长90年历程中,广大党员干部已发挥革命道德和品质。
广大党员干部一直修养、践行革命道德和品质,爱国、爱民、至公无私、树立榜样,拥有清洁和健康生活方式。绝大多数党员和干部在国家和世界的动荡下仍持有坚定不移的意志,在革命事业中发挥率先带头作用,完成被交付的任务。
胡志明的一生就是所有党员干部和群众关于革命道德、勤俭廉正的一面明镜。特别,许多在复杂环境和困难条件中工作的党员和干部已发挥创新,敢想敢做,敢于承担责任,敢于探索和采用新做法来提高工作效率,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称赞,为在新形势下提高党的威信的领导作用等做出贡献。
大部分党员和干部拥有较强纪律意识,认真落实党章、国家法律,地方、机关和单位的规定。然而,部分党员干部革命道德修养不够,蜕化变质,思想立场不坚定,在受外部冲击时被动摇,陷入个人主义和自私自利的陷阱,被物质利益和小集团利益引诱等。
部分党员干部,其中包括领导人在内没有发挥率先带头作用,出现官僚主义表现,没有走进基层,了解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愿望,阻止党的事业和革命的发展,甚至为革命事业造成巨大损失。
为了让干部队伍真正领会和有效践行革命道德,多年来,各级党委已经和正在深入展开越共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推进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的第05号指示与越共第十二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大落实加强整党建党,预防和遏制政治思想衰退、道德败坏、生活作风坠落,内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表现”的决议力度相结合。
同时颁布规定来要求党员、干部修养和践行革命道德,如关于党员不能做的各件事的第47号规定,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主要领导树立榜样的责任的第101号规定,越南祖国阵线、各政治和社会组织和人民对领导人、主要领导、党员和干部修养和锻炼道德和生活作风的监察的第124号规定,党组织对党员和干部修养和践行道德和工作作风的第109号规定以及最近颁布关于“干部、党员,尤其是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委员、中央委员树立榜样责任”的第08号规定。
每个党组织已把践行革命道德与预防和遏制政治思想衰退、道德败坏、生活作风坠落,内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表现相结合,提高了每个党员和干部的认识和行动,为按照越共十二大决议的精神建设从政治、思想到组织真正廉洁和强大的党组织做出重要贡献。
革命道德修养和践行需经常、不间断和终身进行;是预防和斗争消除个人主义的第一重要措施。
因此,党员干部道德修养需在时时处处进行。革命道德修养和践行需在实践活动、与各组织和个人的关系中进行,并需本着依靠人民推进党建设的精神接受各级党委和人民的监督。
每个党员、干部需不断以日常生活具体行动和实施任务来不间断修养和践行,同时发挥领导和管理干部乃至党员干部在各工作领域和日常生活中树立榜样的作用。
特别在越共十三大即将召开之际,我们正集中做好人事工作,选择德才兼备的人来担任国家各重要领导职务,目前每个干部和党员需真正勤俭廉正、至公无私,不愧为人民的领导者和忠诚的公仆。
(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