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卫国时期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的形成与发展历程
越南是举办世界和平理事会大会的有意义之地 乌兹别克斯坦大使向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主席阮芳娥授予纪念章 积极主动、灵活创新,增强民间外交吸引力 |
在国内外形势有利与挑战的背景下,1975年9月召开的第三届二十四次中央会议提出:“越南党与政府的民间外交任务是:积极利用有利国际条件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的科技基础设施,同时巩固国防和安全等领域;发挥越南党与政府在世界人民争取和平、民族独立、民主和社会主义的共同斗争中的作用;加强与老挝、柬埔寨的团结,实现长期合作、互相协助,让印度支那三国成为东南亚革命与和平的坚实力量;巩固与加强越南与兄弟般社会主义国家的合作关系;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设越南与第三世界国家、其他国家的合作关系”。
基于上述的对外政策,越南南方解放以后,中央政治局与书记处主张统一越南共产党对整个政治体系的领导,其中包括民间外交乃至对外活动。国际人民委员会继续存在和运作,增加了CP72的民间外交事务单位的职能、任务、组织和人员。委员会的领导人仍是委员会主任春水同志与委员会副主任黎全书同志。自1976年以来,越南南北两个地区的各和平、团结、友谊组织纷纷合并,共同在国际人民委员会的指导下继续运作。国际人民委员会具有两项任务:研究与管理各人民组织的对外活动以及研究与直接举行和平、团结和友谊的活动。
1982年3月,党的第五次大会提出了“应竭尽全力利用有利的国际条件,利用国际上广泛和多方面的支持,为国家建设和保卫事业服务”的对外政策目标。大会确认“越南与苏联的全面关系是越南党与政府对外政策的基石”。各和平、团结、友谊组织的活动得到了加强和扩大。1984年,各国人民团结友谊委员会党团成立,负责指导所有和平、团结、友谊组织的活动。郑玉泰同志担任了党团书记的职务。 1986年12月,党的第六次大会启动了全面改革进程,其中包括对外思维改革。
建国卫国时期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的形成与发展历程。 |
1988年8月,第六届中央政治局公布了第13号决议,标志着对外思维朝着对外关系多元化、多边化方向发展的改革事业。该决议指出了“为和解柬埔寨问题、与中国实现正常化关系、改善与扩大与西北欧国家和日本的关系、进一步正常化越美关系做出巨大贡献”的方针。1989年5月,越南与各国人民团结友好委员会更名为越南和平、团结友谊组织联合会。阮氏平女士被任命为联合会主席兼党团书记。1989年6月,人民援助协调委员会 (PACCOM)成立,作为越南和平、团结与友谊组织联合会的一个单位。从此,联合会又增加了作为动员和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中心的任务。
党的第七次大会以后,1992年1月10日,越南共产党中央书记处公布了第22/QD-TW号决定,将越南和平、团结与友谊组织联合会从对外事务委员会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政治社会组织,标志着民间外交活动在和平、团结、友谊和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关系等领域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在这个时期,民间外交活动以党与政府为指导,利用世界人民对社会主义建设、边界与领土保卫事业的共识和支持。越南和平、团结与友谊组织的合作伙伴在最初时期得到了多元化,但这些伙伴主要属于社会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
1975年至1992年期间,越南人民友谊组织在系统方面上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