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次东海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岘港闭幕
第十四次东海国际研讨会:和平是实现可持续复苏的先决条件 越南为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作贡献 《东海行为准则》将东海打造成和平、友谊、合作之海 |
在为期两天的第十四次东海国际学术研讨会期间举行一场主旨会议和8场讨论会。与会代表讨论议题涉及:地区和国际局势和近期东海演变;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和《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的价值;在科技发展、应对气候变化、海洋和平和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合作确保海上安全的要求等。
各位代表在对东海和地区局势做出评价时都认为,在世界局势走向难以预料的情况下,东海局面较为平静但只是暂时的。各位学者认为,地区和东海安全局势与东海周边国家和各大国之间的竞争有关。
专家们在研讨会上进行积极讨论。 |
许多演讲嘉宾强调,东海乃至印度洋与太平洋地区日益受世界许多国家的关注。英国、法国、印度等国家或欧盟等组织都主动在印太地区提出其战略并强调日益加强对该地区的干预的承诺。
在16日上午举行的特别主旨会议上,欧盟对外机构高级军事顾问Juergen Ehle海军少将已表示印太地区对欧盟经贸、航行与飞越自由具有重要地区。欧盟反对单方面行动,基于规则保护秩序,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承诺维护海上安全和建设海洋法律秩序,其中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已为海上各项活动提供法律框架。欧盟支持东盟的核心作用,依照规则的地区架构、多边主义、通过东盟地区论坛的安全,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确保第三方利益的“东海行为准则”(COC)。他同时表示,今后,欧盟将在印太地区开展海上“集成存在”倡议。
各位代表和演讲嘉宾还讨论了小多边和多边,包括由东盟引领的各机制的连接趋势。他们认为,日益出现更多各国家小组之间的合作机制,以有效应对新出现的挑战和确保实施国际法。然而,学者们仍未对小多边合作机制对东盟核心作用的影响达成一致。
研讨会上还举行纪念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署40周年暨东盟与中国签署《东海各方行为宣言》签署20周年的活动。大多数代表的意见都强调了《公约》的重要性和普遍价值。40年后,环保、海洋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和科技发展等新问题已给《公约》带来新挑战。
对《东海各方行为宣言》的价值进行评价时,许多学者认为,《宣言》是东盟与中国之间的重要成就,表明各方尽管仍存在许多分歧但仍可合作为共同目标寻找共同点。
各位代表还讨论近期东盟新演变,如有国家利用国际法中不明确的内容和科技发展成就进行影响到东海边国家的权利和东海秩序的活动。
各位代表还对近期海上安全的新挑战做出评价,认为海洋不是分开的空间,而与陆地、空域和海底等其他空间息息相关。
为了推动合作和可持续复苏,各位学者对促进蓝色海洋经济合作展望做出评价。他们认为,蓝色经济/海洋经济日益在推动许多国家创新、有效利用各种自然资源、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推动多边主义等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各国和欧盟、东盟等国际组织都优先合作发展海洋经济和海上合作,旨在促进对接、确保供应链和恢复经济。
部分代表还分享了合作开展蓝海经济开展程面临的困难。其中,东海上的争端就是组织实施蓝色经济战略的障碍。因此许多代表认为,需充分利用优势来促进经济合作,鼓励按照社会化模式的参与,吸引更多国企和私营企业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