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有力的突破性进展
国家主席:广平省注重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增强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心 越南反腐的决心和努力不容否定 2013年越南反腐倡仪计划总结大会在河内召开 |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会上发表讲话。 |
越共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12年5月)决定成立直属越共中央政治局的中央反腐败工作指导委员会(简称指委会),并由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担任主任,以全面指导全国反腐倡廉工作。自指导委员会于2013年2月成立至今,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有力的突破性进展,取得了许多重要、全面、明显的成果,留下了美好的印记,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全社会有力传播,得到广大干部、党员和民众的拥护、响应和赞赏,得到全社会的肯定。腐败正“逐步被遏制、预防、趋于减少”,为建党整党、维护政治稳定和发展社会经济作出了重要贡献。
10年来,越南完善了预防和严厉打击腐败的机制。加强党的检查监督和国家的检查审计工作,发现和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纪律和纪纲,显著提高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效果。各级党委、各级监察委员会共对2700多个党组织、近16.8万名党员予以纪律处分,其中7390余名党员因腐败受到纪律处分。
越共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书记处、中央监察委员会共对中央管理的170多名中央高级干部给予纪律处分,其中包括越共中央委员和原越共中央委员33人,武装力量将级军官50余人。特别是在越共十三届任期,共对50名党中央干部予以纪律处分,其中包括8名中央委员、原中央委员,20名武装力量将级军官。在经过检查和审计后,对近4.47万个违法违规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建议收回和处理975万亿越盾和近7万6000公顷土地;向调查机关移交1200起案件的犯罪线索;建议修改、补充、取消、更换2000余项法律文本。
调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新亮点体现在有力指导,贯彻落实“不设禁区、没有例外、不分对象”的观点,使反腐败反消极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10年来,全国公诉机关共查处和起诉1万9540起案件, 3万3860余人,其中起诉近1万6700起, 3万3000余人。越共十三大以来,因涉嫌贪污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对近4200起案件进行调查和起诉,涉及犯罪嫌疑人7570余人。
特别是,指导委员会将重大、复杂并受到社会关注的977起腐败消极案件列入三级督导名单; 其中指导委员会直接督导180起案件、133起事件;调查机关完成120起案件的调查、起诉和一审判决,涉及被告人1080余人,其中37人是原中央直管干部。 尤其是最近,职能部门重点查处了多起腐败案件,特别是卫生、土地管理和使用、证券、公司债券等造成重大损失的严重腐败案件。
十年来,中央反腐败工作指导委员会加强革新、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科学、有力、高效。2021年9月16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发布第32号条例,其中补充和扩大指委会的职能、任务和权力,以指导反腐败和反消极两项工作。截至2022年6月27日,全国已有34个省市成立了省级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以加强地方和基层单位的反腐败反消极工作,使之发生巨大变化。
越南反腐败反消极工作取得的成果得到了人民的肯定、支持和高度评价,增强了人民对党的信任,证明党和国家关于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行为的目标、观点、方针和政策是完全正确、及时、符合实践要求的,良好捍卫了越南党和越南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