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春福总理:明确个人和组织在推迟国企股份化进程的责任
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在会议上发表主旨演讲(图:越通社)
会上,与会代表认为,股份化是国企结构重组的重要措施。股份化与撤资成果对证券市场产生积极影响,同时提高股份化后企业的经营效率。
然而,国企革新进程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根据政府总理所批准的计划,2018年,至少85家企业必须完成股份化进程,但截至2018年11月18日,仅有12家企业进行股份化。
关于撤资计划,截至目前仅有31单位进行撤资,而按照计划,2017年必须进行撤资的企业数量为135家,2018年为181家。由此可见,国企股份化与撤资进程缓慢并难以达到既定目标。
越南政府副总理、企业革新与发展指导委员会主席王廷惠认为,各部委行业和地方对国有企业的认识有所不同,因此对同一个企业类型,有的地方加以保留,有的地方则进行股份化。王廷惠强调,国企应集中于关键领域和重要地盘,如国防、安全等。
与会代表普遍认为,国有企业撤资、股份化、革新模式过程中最大的短处就是展开落实环节。实际表明,在展开同样的主张、机制和政策时,有地地方做得很好,有的地方则延长时间和推脱责任。
在会议上做结论时,阮春福指导加强国企分类,其中仅保留需要政府控制的国企类型,如海港、航空港、电力、四大银行等,以通过这些国有企业进行调控货币、国防、安全、通信等政策。
阮春福指出,国企仍在整个经济体中扮演重要的角色。革新与提高国企经营效率工作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其中的亮点包括稳定宏观经济、提供预算收入和减少国企数量(从1.2万家下降至600家)。
关于国企运营的不足之处,阮春福指出,国企的贡献率仍较低;坏账、损失巨大;公开、透明度不高;检查、检查工作存在许多不足。
阮春福强调了越南党和国家继续严格落实反贪反腐工作;克服国企股份化与撤资进程中的不足之处等观点。他建议各集团、总公司和国有企业领导需在实施法律制度、政策和规定等展开全面革新;各部委行业、地方、集团、总公司和国有企业要集中展开生产经营活动,力争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此外,检查、监察工作要有序进行,以确保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关于今后国企革新方向,阮春福建议各级、各部委行业和国有企业本着市场公开透明原则进行重组、股份化与撤资。
他要求明确个人与组织在推迟国企股份化进程的责任,并制定强有力的处罚制裁,不让上述情况再次发生。
与此同时,阮春福要求各部委行业、地方、经济集团、总公司、国有企业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批准或递交职能机构批准重组方案,其中明确实施进度、承办单位和负责人。
阮春福要求国家资金管理委员会坚决处置国企投资项目进度缓慢、经营亏损等现象。与此同时,要定期公布有关国企股份化与撤资的信息,以便跟踪和评价股份化、撤资进度并及时化解在展开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
(来源: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