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公共投资中期计划调整决议
11月12日上午 ,国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公共投资中期计划(2016—2020年)调整决议。
平顺省国会代表团按表决器表决通过公共投资中期计划(2016—2020年)调整决议(图:越通社)
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阮德海向国会作了关于公共投资中期计划(2016—2020年)调整决议的说明报告。国会代表表决通过决议,赞成率达89.48%。
根据决议,国会将2016—2020年公共投资中期计划外国资本总额从300万亿越盾上调至最多360万亿越盾,同时对国内贷款进行相应调整,旨在满足外资项目资本金到位要求。此外,将对国家重点项目的投资资金从80万亿越盾下调至70万亿越盾。
公共投资中期计划(2016—2020年)调整决议保持公共投资上限为2000万亿越盾,保持国会议通过的赤字率和公共债务安全目标。
该决议按照实际财政收入情况对各地方交予每年公共投资计划,旨在避免地方财政赤字情况。
国会指示政府指导中央各部委和地方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不足,加快公共投资资金到位进度。对有关公共投资中期计划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公共投资法》进行审议并提出对其的修改补充意见建议;加大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力度,反腐败浪费。
(来源: 越通社)
新闻
越南政府一向重视、支持并为促进越中两国法律司法合作创造条件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在同中国司法部长贺荣会见时建议两国司法部落实好已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今后扩大务实合作,增进政治互信,加强经验交流,提高管理效率,使双方的合作取得实效。
推动越中司法、法律领域合作取得更加积极、实质的成果
潘廷镯建议双方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司法改革、预防和打击腐败、权力控制、防范利益集团影响立法活动等方面加强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总结交流;对双方建立越中边境省份司法会议机制给予高度评价。
建议上海市继续分享建立自贸试验区运行制度框架的经验
越南国会主席在王廷惠感谢上海自贸试验区领导提供了大量重要信息,特别是有关自贸试验区运行机制、政策、法律框架的信息;建议中国全国人大和上海市政府继续与越南国会各机构分享建立自贸试验区运行制度框架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