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对全国人民的政治承诺
附图(图:越通社)
像诗词一样的平易近人、简短含蓄的词语是党的最高领导集体对祖国对全国同胞的政治责任诺言。
该规定的深刻意义再次彰显了越南党和胡志明主席关于密切党群关系的思想和观点,明确全党和每个干部、党员的奋斗目标和动力就是为了人民。
“以人为本”这个教训在所有革命阶段都颠扑不磨。因此干部党员的所有活动都要依靠于民、亲近于民,进而了解人民的想法和愿望,同时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尽心尽力完成为人民服务的责任。
上述观点一直置于党的各项指示、决议、规定的首位。与此同时,党的各项规定要求坚决反对干部和党员从事违背民意,为难群众的错误行为和现象。
因此,越南党加强了监督检查工作,严肃了党的纪律。自越共十二大至今,各级党委和检查委员会对490多个党组织和3.5万名违纪党员进行了纪律处分。其中,腐败和故意犯错被纪律处分的党员有近1300名。
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已进行检查并查明特别严重的错误,决定给予纪律处分并建议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对不少党组织和高级干部,甚至党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进行纪律处分,在职干部和退休干部,执法机构和武装力量等都不例外。
在严格开展党的纪律检查和反腐工作的同时,近几年来越南党一向重视巩固与提高党组织的领导能力,特别是发挥干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旨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使党、国家和人民成为统一、强大的团结一体。
胡志明主席曾经指出:“工人和劳动阶级的力量是无尽无穷的,但仍需要党的领导才能一定成功。同时,党要贴近于民,妥善地组织和领导群众,革命才能成功。”
实际情况表明,人民拥有巨大的内力,在党的领导下将其聚集起来将能发挥无尽无穷的力量,使越南党和越南民族的革命事业走向胜利。亲近于民,懂得依靠于民,认真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就是越南党领导方式中的最关键因素。
(来源: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