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公报(第十二号)
政府常务副总理张和平在会上作报告(图:越通社)
上午,国会继续对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工作报告,政府有关预防打击犯罪及违法行为,案件执行工作,反腐工作的报告进行讨论。
在讨论过程中,参加讨论的国会代表有11名,参加辩论的国会代表有10名,对违法犯罪、腐败的状况、缘由,2017年司法工作结果进行分析与评估,并提出有关提高此工作效益的一些措施、建议。
国会副主席汪周刘发表讲话,结束为期1.5天的有关上述报告的讨论会。参加讨论的国会代表共有41名,参加辩论的国会代表共有10名。讨论、辩论的意见围绕以下主要内容:
—— 有关预防打击犯罪及违法行为、反腐工作;
—— 有关人民法院部门的工作;
—— 有关执行案件的工作;
—— 一些其他事宜;
—— 一些相关建议。
国会已听取政府常务副总理张和平,公安部部长苏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黎明智作报告,提供更多信息和澄清国会代表提出的一些问题。
下午,国会已听取政府监察总署总监察长黎明慨在受政府总理的委托下所作的关于2017年申诉控告工作的报告,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阮克定所作的对其审查报告,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民意委员会主任阮青海所作关于2017年选民向国会递交的解决申诉控告的监督结果的报告。
其后,国会对2017年解决申诉控告工作报告进行讨论。在讨论过程中,12名国会代表和一名国会代表分别聚焦对以下主要内容参加讨论和辩论:
—— 有关申诉控告的状况;
—— 有关接待公民、解决申诉控告的工作;
—— 相关措施及建议。
政府监察总署总监察长黎明慨已作报告,提供更多信息,澄清国会代表提出的一些问题。
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上午,国会已听取有关解答、接收、整理《申诉法》(修正案)草案的报告和审查报告并分组讨论《申诉法》(修正案)草案。下午,国会分组讨论。(来源: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