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采取四大措施来落实《越南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
越南计划与投资部部长阮志勇。
商品、服务和投资市场的开放及有关建立国内外企业之间的平等经营环境的承诺将为外国投资者更广泛地进军越南市场创造机会。这将使越南企业在国内市场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
这是越南计划与投资部部长阮志勇于8月6日上午在河内举行的《越南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落实计划部署视频会议上发表讲话时作出上述表示的。
为了有效落实《越南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并充分利用该协定带来的利益,越南计划与投资部已制定协定落实行动计划,专注于四大任务和措施。
具体是加强对《越南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的宣传及加大开展投资促进活动。在这一组措施框架内将展开的活动包括:举行研讨会和会议,旨在向地方管理机关、投资者、咨询组织、企业界等宣传越南在《越南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协定框架内所作出的承诺。
投资促进计划将基于越共中央政治局2019年8月20日发布的有关2030年健全体制政策,提升外国投资合作的质量和效果的方向的第50-NQ/TW号决议所提出的任务和措施得以实行。
据此,越南将有选择地吸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等欧盟投资者拥有潜力与优势的优质项目以及富有高附加值且出现溢出效应、连接全球生产链和供应链的项目。
此外,行动计划亦强调继续核查并健全相关体制、政策、法律体系以优化投资和经商环境和落实越南根据《越南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所作出的承诺。
为了落实与欧盟所签署的协定,越南计划与投资部已与越南司法部和有关部门配合核查相关法律文件并提议制定必要文件。
核查结果显示,越南根据《越南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和《越南与欧盟和欧盟成员国的投资保护协定》所作出的和有关计划与投资部管理工作的大部分承诺基本上符合现行法律体系,可以直接采取而不必修改相关法律文件。与此同时,各项承诺内容有助于大力采取各项措施来提高经济体和企业的竞争力。
阮志勇部长重申,这是对于协定落实的成功具有决定性的最重要措施之一。
越南计划与投资部将根据政府关于2020年继续落实改善经商环境和提升国家竞争力的主要任务措施的第02/NQ-CP号决议,政府关于协助和发展企业的第35/NQ-CP号决议及政府有关2020至2025年阶段简化经营活动相关规定的第68/NQ-CP号决议继续展开各项任务和措施以优化经商环境和提高国家竞争力。
为了协助越南企业提升其竞争力,越南计划与投资部已提交越南政府总理审批2021–2025年阶段协助中小型企业实现创新创业及参加价值链和产业连接集群的国家计划。
与此同时,越南计划与投资部抓紧将技术功能齐全、体制优越的国家革新创新中心投入运营,旨在协助中小型企业实现创新创业。另外,该部正在制定鼓励、协助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计划的政策。
阮志勇部长称,为了有效落实《越南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越南应朝着提高执法监控工作的透明度和效果方向注重于建设和完善国家与投资者之间争端监控防止机制,以避免减少与外国投资者争端的发生。
《越南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落实行动计划亦提及有关部门有效实现投资后协助,及时解决投资者的困难和问题,以免发生投资者和国家机关之间的争端并提高仲裁、法院的争端解决活动和仲裁判决执行活动的效率。除此之外,各部门加强基层执法监督以有效实施关于优化经商环境的进步政策,以及健全防止投资争端的预警机制。
(来源:越南人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