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批准8个使用中央财政投资发展的边境口岸经济区

23:18 | 30/12/2020 Print
越南政府总理批准了8个使用2021-2025年中央财政投资发展的重点边境口岸经济区。

附图

8个重点边境口岸经济区包括:广宁省芒街口岸经济区、谅山省同登—谅山口岸经济区、老街省老街口岸经济区、高平省口岸经济区、河静省吊桥(Cau Treo)口岸经济区、广治省劳保(Lao Bao)特别贸易经济区、西宁省牧排(Moc Bai)口岸经济区、安江省口岸经济区。

越南政府总理要求计划与投资部指导和引导各地方有效使用中央财政和其他资金来源,建设配套的技术和社会基础设施,为各边境口岸经济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服务。

对于具有上述8个重点边境口岸经济区的省份,省人民委员会按照《公共投资法》的规定为8个重点边境口岸经济区分配中央财政投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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