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青年人配备预防和打击人口贩卖的知识和技能 越南成功连任2026-2028任期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 |
越南人权保障问题
人权是具有普遍性的范畴,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各民族在争取和平、民主、正义与社会进步的斗争中的基本目标。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 UDHR),宣言序言明确指出:“承认人人生而具有的尊严、平等且不可分割的权利,是实现世界自由、公正与和平的基础。”根据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定义,“人权是具有普遍性的法律保障(universal legal guarantees),旨在保护个人和群体免受有损人类尊严和基本自由的行为或疏忽。”
人权保障是国际社会及各国都高度关注的问题,其目标既是满足国内要求,履行对本国人民的承诺以维护国家政治社会稳定,也包括履行国际承诺,应对国际社会的要求。迄今为止,联合国及国际人权机构已发布9项基本公约、30份宣言、建议、行为准则及原则文件,其中越南已加入9项国际公约中的7项。
然而,人权同时也是一个具有历史性和阶级性、深刻政治社会性的范畴。人权及其保障在不同国家和民族间存在一定差异,这取决于各国的政治制度、意识形态、民主价值、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文化传统。这导致人权问题成为国际论坛上最热烈且具争议的问题之一,对各国的双边及多边外交关系产生直接影响。缩小分歧、推动理解与共识,使各国伙伴理解每个国家在人权保障问题上的特有价值,是各国外交力量必须履行的重要任务,越南亦不例外。
在越南,人权保障问题早在革命初期便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从革命伊始,以“耕者有其田”“人人有饭吃、有衣穿、人人有受教育机会”为口号,越南共产党将民族解放革命的最高目标确定为争取国家独立自由,带给人民幸福与温饱。
在各个革命阶段,党对人权问题的指导思想不断发展和完善,体现在党的大会文件及多项专门关于人权及人权保障工作的指示、决议中。党确定“人权”始终与“公民权”紧密联系,“国家制定法律以确定公民权与人权”,并在宪法及法律体系中制度化有关人权保障的指示与决议。从1946年首部宪法到2013年宪法,公民权制度不断发展,相关法律也日益完善。党和国家始终充分认识群众在革命事业中的重要作用与力量,确定以“人民为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主体中心”,“以人为中心、主体、主要资源与发展目标”,“所有方针政策必须真正出自人民生活、愿望、合法权利与利益,以人民幸福温饱为奋斗目标”,建设“人民的、由人民、为人民的国家”,实践社会主义民主,落实“民知、民议、民为、民查”,近又增“民监、民享”,以“人民满意度”作为评估国家机关效能的指标,以人民幸福为发展衡量中心。这是越南人权保障的重要方向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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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南在保障人权方面取得的成就 |
近年来,越南在人权保障方面取得显著成就,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人权在党的领导下的优越性。政治、民事权利;经济、文化、社会权利;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及社会弱势群体权利均得到法律尊重和保护。过去80年的国家发展成就,尤其是改革开放40年来的成果,是越南人权保障工作成效的生动证明。
从战后破碎、数十年受封锁制裁的国家,到走出社会经济危机,越南正成为地区及世界发展速度较快的国家。人均收入从1986年的约100美元/人提高到2024年的4,700美元/人,跃升为世界第33大经济体,经济规模接近5000亿美元。贫困率大幅下降,从1986年的70%(旧标准)下降到2024年的1.93%(按新多维贫困标准)。越南政府正推进“拆除临时房屋、破旧房屋”项目,力争2025年完成近30万套住房。脱贫工作取得突破,医疗、教育质量提升,人均寿命增加,人类发展指数(HDI)居世界高位。人均寿命从1990年的62岁提升到2024年的75岁。越南人类发展指数自1990年以来增长近50%,达到0.492点,至2022年升至0.726点,属于高人类发展水平国家。小学入学及完成率达92.08%,位居东盟前列,儿童入学率91.7%。性别平等取得进展,女性参与政治比例不断提高,第十五届国会女性代表151人,占30.26%。需优先保护的群体,如妇女、儿童、贫困人口、老年人、残疾人及少数民族,始终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制定政策、法规保障其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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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南代表团参加联合国日内瓦人权理事会第58届会议 |
越南在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权保障方面的成就获得国际社会认可。越南在多个国际人权论坛具有声誉,并将继续担任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026-2028年任期成员,充分证明国际社会对越南人权保障成就的认可。
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与越南人权保障问题
近年来,越南党和国家始终将人权工作视为战略性工作之一,动员整个政治体系、各级各部门及人民群众参与,其中包括从事外交和民间对外工作的机构。各政治社会组织、群众性组织在越南祖国阵线系统中承担党和国家交付的任务,其中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及其成员组织积极参与,并对越南人权保障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基于民间对外的特点——灵活、柔性、从“心到心”的交流渠道,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声音,有助于有效推动人权保障工作——从事民间对外的力量,包括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积极参与人权保障工作,主要通过两个方向:
首先,开展资源动员及国际伙伴支持工作,推动人权保障。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在动员国际友人、外国非政府组织援助方面发挥了核心作用,每年通过数千个项目及非项目援助,资金发放规模约为3亿美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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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高效开展外国非政府组织援助动员工作,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权保障(图:人民军报)。 |
据不完全统计,自1989年以来,通过动员外国非政府组织援助约63亿美元,用于医疗、教育、环境保护、战争后果救助、性别平等、扶贫和为民众创造生计,尤其是弱势群体,包括橙剂受害者、地雷受害者、残疾人。在过去两年中,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动员资金超过200亿越南盾支援台风洪灾受害者;近90亿越南盾用于建设1400套住房,以响应政府的拆除临时房屋、破旧房屋计划;目前仍在持续动员资金,参与边境地区学校建设计划。成员友好组织也积极动员伙伴支持开展具有重要意义的项目,价值数十万美元,用于缓解战争后果、援建贫困地区住房、排雷、援助橙剂受害者和残疾人……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及成员组织的这些努力,有效改善和提升民众生活条件,从而为越南人权保障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其次,开展宣传、动员、对话工作,提高国际友人对越南人权保障问题的理解、认同和共识,使其符合越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文化传统。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及成员组织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活动,推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向国际友人提供客观实际信息,反驳关于越南人权保障成就的歪曲报道。坚持“事实自会发声”的原则,组织多批国际友人来越参加政治外交活动、参观、民间交流,亲眼见证经济、文化、社会成就,并与民众直接交流。同时,在多边、区域及国际论坛上开展宣传、动员与对话,反驳关于越南人权问题的错误观点和歪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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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3月,由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民族与宗教研究所联合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美越协会及美国合作伙伴举办的“各文化中的宗教”国际学术研讨会(图: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 |
近年来,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开展的活动产生了积极影响,使国际伙伴更清楚了解越南人权保障工作情况,减少分歧和偏见,降低外界错误信息带来的负面影响。许多国际友人,包括宗教代表团,在亲眼见证越南发展及人权保障、社会福利和宗教生活成就后,明显改变了对越南人权保障情况的看法,更加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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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2月,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接待国际福音教牧团体(图: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 |
亲眼目睹民众,特别是青年群体的振奋精神与民族自豪感后,许多国际友人自发得出与外界不实、非善意信息完全不同的结论。他们认为越南走在正确道路上,民众尤其是青年对国家光明发展前景充满乐观,这与许多国家民众及青年对和平与发展的不确定感和悲观态度形成鲜明对比。因此,他们建议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及越南相关机构应在国际上更广泛地分享越南的发展模式与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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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月,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访问美国犹他州摩门教福音志愿者培训中心并参加国际研讨会(图: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 |
继承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75年来领导、干部、公务员及职工的光荣传统,发挥近期取得的成果,未来,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及其成员组织将继续紧密贯彻党的指导方针,发挥民间对外核心和专责作用,通过提高外国非政府组织及合作伙伴援助扶贫和改善民生工作效率,参与保障和推动越南人权。同时,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将继续发挥团结友谊桥梁作用,通过国内外双边及多边民间对外活动,将客观、直接的信息传递给国际友人,使其亲眼见证越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民生保障,增进国际理解、认同、共享、支持越南在人权保障方面的工作。
这是越南国际计划组织(Plan International Vietnam)代理总监黎琼兰在回顾与越南儿童携手同行30余年的历程时所分享的感受。对她而言,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的支持与牵线搭桥,为国际计划有效实施各项发展项目、传播以儿童为中心的人文和可持续价值创造了极为重要的条件。 |
多年来,在海防市实施外国非政府组织项目和计划过程中融入民间对外活动,已取得十分切实的成果。 |
文章链接: https://shidai.thoidai.com.vn/detail-article-494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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