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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2022年8月法律专题会议,8月17日下午,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就关于《基层民主实施法》立法项目的解释、接受意见和内容修改等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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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 |
《基层民主实施法》(草案)坚持立法观点,及时将党关于基层民主工作的主张政策和关于“民知、民论、民做、民检、民监和民享”的方针制度化。据此,《基层民主实施法》(草案)着重发挥基层民主,增强群众在基层落实民主中的反辩与创造能力。
国会主席王廷惠在会议上发表讲话时高度赞赏《基层民主实施法》(草案)起草组已经补充了将设立人民监察委员会、社区投资监督委员会合法化等内容,但需要认真审查其他专门法律。起草组需对居民区、企业、事业单位所使用的部分术语进行补充和审查,其后按规定征求有关机关、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意见。
《基层民主实施法》(草案)明确“公民是在使用劳动者组织,即发生劳工合同签订场所的实施民主劳动者”是符合既定目标的。《基层民主实施法》(草案)的原则和精神就是““民知、民论、民做、民检、民监和民享”。
文章链接: https://shidai.thoidai.com.vn/detail-article-38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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