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提出继续落实防控新冠肺炎工作的指导

18:16 | 09/11/2021 Print
越南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11月7日颁布第8149/CĐ-VPCP号通知,传达了政府总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指示意见。
越南政府总理承诺到 2030 年将甲烷排放量减少30% 越南政府总理会见世界银行代理首席执行官 越南愿为各家企业投资者创造便利条件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

向各部委、政府附属部级机构、各省和中央直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发出的通知明确指出:

为了进一步加强落实关于既要安全、灵活和有效地控制新冠肺炎疫情又要恢复经济发展的决议,政府总理要求:

(一)、各省和中央直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切实指导各地贯彻执行政府关于“安全、灵活和有效控制疫情”的第128/NQ-CP号决议;指导和引导各级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制定灵活、科学、有效的本地区的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快速检测、及时隔离、有效治疗等疫情防控措施,同时抓好经济社会恢复和发展工作。

(二)、各省和中央直辖市指导加强医疗卫生体系,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在疫情重点地区设立流动医疗站;及时有效和快速地开展疫苗接种工作。

卫生部对收到的疫苗要紧急调拨并指导各地收到疫苗后立即开展接种工作,确保相关工作安全、科学和有效。卫生部与国防部配合组织力量,支持各地尽快开展疫苗接种计划。

(三)、各部委、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加强对各机关、单位、团体、企业,特别是医院、工厂、集市、超市、火车站、机场、车站等的疫情防控措施的检查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防控新冠原则;宣传人民继续落实5K原则。依法严惩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各省和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继续审查,推动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的扶持政策落实,做好社会保障。

© 时代 - 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