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报)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下属越南和平委员会与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人权研究院9月29日在河内联合举行题为“和平在促进和保护人权中的作用”的研讨会,旨在响应9•21和平国际日。
(时代报)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下属越南和平委员会与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人权研究院9月29日在河内联合举行题为“和平在促进和保护人权中的作用”的研讨会,旨在响应9•21和平国际日。

研讨会全景(图:本报记者紫涵 摄)
国会副主席兼越南和平委员会主席汪周刘;人权研究院院长邓勇志副教授博士;有关各部委行业代表以及越南和平委员会领导与主席团委员等一同出席。
国会副主席兼越南和平委员会主席汪周刘在研讨会上发表讲话时强调,和平与人权之间的相互促进像因果关系一样密切。和平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具有特殊的意义及作用。
汪周刘肯定,和平权是一种天赋的权利,但是其要在国际法律基础上实施并与人权紧密相连。如果没有稳定的和平环境,人权就不能得到全面保障。
没有一个民族和国家像越南那样懂得和平对民族独立自由与人权的意义和作用。因为曾经经历过许多战争和动荡,所以我们更珍惜和平在发展事业中的价值。

各位代表合影(图:本报记者紫涵 摄)
研讨会上,各位代表已提出6篇论文和9个讨论意见,主要围绕着介绍和分析和平权的概念,和平权在保护人权中的意义、作用与价值及威胁人类和平权的危机;就越南面向和平与可持续发展的融入国际政策及越南通过和平、安全、稳定维护工作确保人权的经验和成就交换意见;和平、人权问题与民族、宗教问题等内容。
(紫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