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
2018年初至今,越南国家主席已签发决定向102个集体的126名个人授予“人民武装力量英雄”称号;向1409个人授予“越南英雄母亲”称号;向1327个有多位烈士的优抚家庭授予各类抗战勋章等。
此前,7月初,国家主席已签发关于在越南荣军烈士日之际向全国优抚家庭赠送慰问品的第1079号决议。
国家主席要求各行业、团体、地方努力做好优抚工作,关心照顾革命有功者与伤残军人和烈士亲属的生活;大力开展“知恩图报”基金筹款工作;改造修缮各烈士纪念工程。各行业、地方动员社会资金为革命有功者提供住房帮助,确保其生活水平相当于或高于当地居民的平均水平。
国家主席要求各行业、团体、地方组团走访慰问革命时期有功人员并向其赠送慰问品。越南荣军烈士日纪念活动应吸引全体干部、党员和各阶层人民参与。
(来源: 越通社)
文章链接: https://shidai.thoidai.com.vn/detail-article-30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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