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公报(第二十号)

16:06 | 17/06/2017 Print
国会6月16日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

国会表决通过《铁路法》(图:人民报网)

上午,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在国会副主席冯国显的指引下,国会就《公共债务管理法》(修正案)所存在不同意见的一些内容展开讨论。会上,共有18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的意见围绕以下内容:

——本法的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

——有关公债管理原则,公债借入和偿还计划;

——处理公债领域中的违法行为,公债使用管理,公债风险管理;

——有关官方开发援助资金,外国优惠贷款;

——战略安全指标,公债借入和偿还计划,还债公积金;

——各机关、组织、个人在管理和使用公债中的任务、权限及责任;

——重新借入公债的条件,提供政府担保的条件;

——确保本法律草案与法律系统的配套性及统一性等内容。

其后,财政部部长丁进勇作报告,澄清国会代表提出的若干问题。

自10时30分,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指引下,国会已听取: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阐述了有关提议国会批准任命两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的呈文;

——国会司法委员会主任黎氏鹅作了有关提议批准任命两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的审查报告。

其后,国会就批准任命两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分组讨论。

下午,在国会副主席冯国显的指引下,国会已听取:

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主任潘春勇作了有关解答、吸收及整理《铁路法》(修正案)的报告。

其后,国会表决通过《铁路法》的国家发展铁路政策的第五条,有关铁路活动中优惠和协助政策的第六条以及本法全部内容。

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指引下,国会就《举报法》(修正案)所存在不同意见的一些内容展开讨论。会上,共有17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的意见围绕以下内容:

——修改本法的必要性,适用范围,词语解释,使用有关举报和处理举报的法律,各机关、组织、个人在处理举报工作中的配合责任;

——明确处理举报的权限的原则,处理举报的权限;

——举报形式:书面举报,直接举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举报,匿名举报及处理匿名举报书;

——举报者的权利和义务;

——处理举报的程序、手续及期限,撤回举报;

——保护举报者,保护措施,要求保护的程序和手续,国家机构的责任;

——奖励和处理违规行为;

——本法的具体性、可行性及颁布本法的进度,举行征求意见、影响评价等活动。

其后,政府监察总署总监察长潘文六作报告,澄清国会代表提出的若干问题。

2017年6月17日星期六,国会各机构根据其议程单方面开展工作。

2017年6月18日星期日,国会休会。

2017年6月19日星期一,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上午,国会继续审议人事部署工作,并对此作出决定,就《森林保护与发展法》(修正案)展开讨论。下午,国会表决通过若干法律和决议。

(来源: 人民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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