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代表在会上发表意见(图:人民报网)
在国会副主席冯国显的指引下,国会先后已听取:
——政府监察总署总监察长潘文六受政府总理委托所阐述的关于《控告法》修正案草案的呈文;
——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阮克定所作的关于《控告法》修正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阮德海所作的关于解答、吸收、整理《国家财产使用、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报告。
其后,国会就《国家财产使用、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所存在不同意见的一些内容展开讨论。会上,共有19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的意见围绕以下内容:
——本法的名称;适用对象;词语解释;公共财物范围和公共财物划分;管理、使用服务于国家管理的号码数据库的问题;公共财物管理、使用政策;公共财物管理、使用原则;公共财物公开化;社会对公共财物的监督;禁止行为;处理有关公共财物的违法行为;
——国家机构的公共财物管理、使用制度(国家机构的公共财物形成;国家机构的办公总部投资兴建;国家机构的公共财物的经费定额;国家机构的公共财物使用;国家机构的公共财物的管理、运作;国家机构、武装力量单位共同使用会堂、运量所剩余的运输工具;公共财物调转;国家机构的公共财物收购、出售);
——国立事业单位的公共财物管理、使用制度(公共财物形成;财物租赁;财物使用经费定额;公共财物使用、管理;将由国家预算投资以实现国家赋予的任务而既定运量还留有余地的财物用于经商、出租、联营、合资等目的);
——政治社会—职业组织的公共财物管理、使用;
——通过实现利用国家资金的科技任务而形成的财物管理、使用;
——有关土地管理、使用原则;从土地吸取的财政资源管理、使用制度;
——有关国家机构对公共财物的任务、权限(对公共财物管理的内容;政府、各部委、部级机关、政府直属机构、其他中央机构、各级人民议会的任务、权限;公共财物管理机构的任务)等。
财政部部长丁进勇已作报告,提供更多相关信息和澄清国会代表提出的一些问题。
下午在国会副主席丛氏放的指引下,国会已听取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文化教育、青少年和儿童委员会主任潘青平所作的关于解答、吸收、整理《旅游法》修正案草案的报告。
其后,国会就《旅游法》草案所存在不同意见的一些内容展开讨论。会上,共有22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的意见围绕以下内容:
——旅游发展原则;旅游发展政策;社会—职业组织对旅游的责任;确保《旅游法》与法律体系之间的统一性;禁止行为;《旅游法》实施细节规定;
——有关游客(解决游客的建议;有关为游客签发签证提供更加便利条件的建议;游客的义务);
——有关旅游资源;有关对其他一些旅游产品进行补充的建议(海洋旅游、心灵旅游);
——是否对旅游城市作出规定;旅游城市发展政策;公认旅游城市的条件;当地政府对发展旅游城市的任务、责任;公认旅游景点、旅游景区的条件;旅游景点级别;对一些特殊旅游景点的旅游路线的规定;
——有关旅行社(颁发旅游许可证的档案、流程、手续、权限;国内旅游服务经商条件与国际旅游服务经商条件平等;旅游服务经商的押金;从事旅游业务、旅游住宿业务的企业的权利与义务);有关旅游住宿(义务或自愿登记旅游住宿单位级别;审核、公认旅游住宿单位级别的权限;级别公认期限;有关发展在线旅游经商的建议);
——有关促进旅游活动;旅游发展协助基金会(基金会的目的;基金会建立来源;贡献的责任;基金会的管理机构的任务、权限);
——有关导游(签发导游证的条件;导游的权利与义务);
——一些其他问题:处理有关旅游的违法行为,对游客进行收费;旅游管理机构等。
文化体育旅游部部长阮玉善已作报告,提供更多相关信息和澄清国会代表提出的一些问题。
星期二上午,国会在会堂举行会议。国会听取关于解答、吸收、整理《铁路法》修正案草案的报告。其后,国会对《铁路法》修正案草案进行讨论。下午,国会对《公共债务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和《控告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分组讨论。
(来源: 人民报网)
文章链接: https://shidai.thoidai.com.vn/detail-article-28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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